第50章破綻
第50章破綻(第3/6頁)
已經明確了公司不會繼續向ctplanning支付『顧問費用』,但是音樂版權的轉移和收購事項很麻煩,還牽涉到很多第三第四方參與人的歸屬權,所以sm還在持續向ctp支付版稅收益。「
沈忱思索了一會兒之後說:「這相當於,sm的曆史遺產在法律上不完全屬於sm,這對任何意圖進行資本運作的一方,這都是無法回避的障礙。」
「是的,現在在理論程序上,sm所有音樂相關的事項仍然有義務告知李秀滿先生,且他有最終的一票否決權。」
沈忱看著平板上的合同片段,在2007年簽訂的附屬協議裡,加上了一條新的條款,大意是「sm主要股東結構發生實質性變化時,雙方可提出重議」。他看向殷先生,手指輕點著屏幕:「所以,現在我們的收購已經觸發了這條條款。」
「冇錯,我們暫時不知道這個合同中對於『實質性變化』這個概念的定義是什麼,但是不管怎麼樣,tcme的股權達到40%的安全線之後,都會觸發這一條款。如果有需要,您完全可以和李秀滿先生就本合同進行重新商議。」
李秀滿係統性地從sm攫取利潤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隻是單純作為股東獲取分紅並不能滿足他的貪欲,他成立了他自己控製的ctplanning公司,sm的音樂版權全都被他轉移給ctplanning下屬的ctproperty(曲庫)持有。sm每年給ctp支付高額的運營顧問費用——這筆費用就是李成洙控告李秀滿貪汙的根源。
tcme出手收購李秀滿手裡的股份時他就答應了放棄收取顧問服務費用的訴求。但高達數百億韓元的音樂版權收益仍然在持續地支付給他。
沈忱兩個月前把這份合同發回給了中國,讓tcme的財務和法務部門一起研究這份合同中有哪些不合理的地方。上周,中方的回覆到來,tcme索性把項目的負責人——就是這位殷先生——直接調給了sm,讓他負責內部審計工作以提供支持。今天就是他到韓國的第一天。
殷先生的輸出還在繼續,他又翻到了下一頁,對著上麵的關於音源收益的統計說:「合同中提到的版稅是基於『音源收益』計算的,但在流媒體時代,『音源收益』的定義和00年代簽約時已經完全不同。除了我們自己,我們也委托了pwc對過去五年ctproperty實際獲得的版稅金額和合同約定的計算方式之間的差異做了核算,發現還是存在計算口徑的模糊地帶。按照新的流媒體收益分類方式,有一部分收入本可以不被納入版稅計算基礎,但sm一直沿用舊的計算方式,多付了一大筆錢。」
這個信息出乎沈忱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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