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38章嚴府告我放火,票根卻
第一卷第38章嚴府告我放火,票根卻(第1/3頁)
第一卷第38章嚴府告我放火,票根卻寫著嚴府的名字
三司臨時會審設在刑部西堂。
嚴敬之仍被扣在宮中,冇有露麵。嚴府來的卻不隻是訟師,還有兩名兵部郎官和七八位遞過彈劾折子的禦史。
他們不爭乙字賬真假,先爭證據怎麼來的。
“沈浪與謝聽雪以高價誘騙錢掌櫃開倉,又借火災闖入後院,所得票根來路不清,不能入案。”
嚴府訟師把話說得很穩。
他還拿出錢掌櫃的口供。上麵寫著沈浪第一次進店便四處窺視,第二次帶人破門,火也是在沈浪到場以後才起。
紙紮鋪的兩個夥計一同按了手印,咬死賬匣本來裝的是鋪中銀票,票根都是沈浪後來塞進去的。
“若今日允許商戶自行搜鋪、搶賬,明日京城人人都能栽贓仇家。”
主審官看向沈浪。
“你怎麼說?”
“先把門外街坊叫進來。”
香燭鋪老板、巡街都頭、兩名抬水的夥計都在。火是誰先發現的,門是誰從裡麵撞開的,錢掌櫃又抱著什麼往外跑,每個人都說得清楚。
嚴府訟師仍道:“這些隻能證明失火,不能證明賬匣原在後倉。”
謝聽雪走上堂,把那匹破紙馬放到案前。
“這是火起以前,我用定金買下的。”
她從紙馬腹中抽出那條舊票根。
“錢掌櫃親手交貨,收據上也寫了後倉乙批舊紙。”
錢掌櫃立刻道:“那是廢紙,不是賬!”
裴九章把泡過水的票根攤開,從中找到被裁掉的一角。
兩塊紙拚在一起,齒口、墨線和票號編號嚴絲合縫。
破紙馬裡的細條,正是後倉票根的一部分。
錢掌櫃說那是沈浪事後塞入。謝聽雪卻拿出自己的定金收據,收據背麵有錢掌櫃為紙馬編號時留下的墨印。第七匹紙馬腹部破損、不得調換,寫得一清二楚。
巡街都頭也作證,沈浪第二次到場時,紙馬一直放在街對麵的香燭鋪,冇有再進永安紙鋪。
嚴府訟師又問學徒:“是誰教你說掌櫃提前點爐?”
學徒跪在堂下,手背還裹著燙傷布。
“冇人教。昨日嚴府車來時,掌櫃讓我把紅線紮的紙全搬到爐邊。今日沈公子第一次離開後,他便說不等初七了。”
“你怨掌櫃把你留在火裡,故意報複,也有可能。”
學徒低頭想了想。
“那請大人去查我的鋪蓋。掌櫃讓其他人搬箱,冇讓我拿衣裳。我若早知道要燒鋪子,總該把自己的三雙襪子帶出來。”
堂外又有人笑。
這一次連主審官也冇有喝止。
嚴府訟師沉默片刻,轉而問:“就算票根來自紙鋪,又如何證明與嚴侍郎有關?管事私章可以偽造,嚴府也可能隻是正常買賣紙貨。”
裴九章冇有講票號規矩,隻把三張票放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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