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路權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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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路權不讓
民國二年春,上海。
張振勳坐在外灘一家西式飯店的二樓包廂裡,麵前的茶幾上攤著一份英漢對照的協議書,紙張挺括,印刷精美,每一處條款的間距都留得恰到好處。他的目光落在第三頁底部的幾行小字上,那幾行字用的字號比正文小了一號,像是被刻意縮小的,藏在整份文檔的角落裡,等著某位粗心的簽署人一筆帶過。
窗外的黃浦江上船來船往,汽笛聲此起彼伏,隔著一層玻璃傳進來,被削弱成一片模糊的嗡鳴。包廂裡另外坐著三個人——兩個金發碧眼的銀行團代表,一個穿著西裝的華人翻譯。那兩位洋商正在用法語低聲交談,偶爾看一眼張振勳,又轉回視線去繼續他們的對話,像是他在他們眼裡已經成為一份已經被計算好了價格的合同。
張振勳太熟悉這類合同了。晚清九百多公裡鐵路,近八成靠借外債修築,而每借一筆,路權便流失一分。他本人就親身經曆過那段曆史:粵漢鐵路築路權原本給了美國合興公司,1905年經三省紳民力爭才以高價贖回,改由商民集股自辦。可十年不到,1911年盛宣懷宣布“鐵路國有“,轉頭就將粵漢、川漢兩路以六百萬英鎊抵押給了英、法、德、美四國銀行團,將中國紳民辛辛苦苦籌集的血汗錢一筆勾銷。武昌城裡槍聲一響,清朝倒了,可那些借款合同上的印章還蓋在那裡,像一茬茬割不儘的野草,翻過一頁民國,又長了出來。
張振勳冇有看他們。他低頭看著那幾行小字,手指在紙麵上緩慢地劃過,一字一字地念完了。然後他把協議書合上,抬起頭來。
“這條。”他指著第三頁底部的那個位置,“誰寫的?”
翻譯猶豫了一下,看了看兩位洋商,然後說:“這是慣例條款,張先生。鐵路建成後,管理權由借款方監督,運營利潤優先用於償還本息——”
“我問的是,‘監督’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張振勳打斷了他,聲音不高,可那平靜底下有什麼東西正在收緊,“是派人來查賬,還是派人來管調度?是用你們的人,還是用我們的人?利潤分配比例是多少?年限多久?”
翻譯把他的話用法語轉述了一遍。左邊那位較年長的洋商放下酒杯,用帶著濃重口音的英語開口了:“張先生,這些細節都是標準的。任何國際鐵路融資項目都包含類似條款。您不必擔心,這隻是為了保障投資安全——”
張振勳站起來。他的手冇有拍桌,可他把那份協議書從茶幾上拿起來,放進自己隨身帶來的公文包裡,動作不緊不慢,像在收拾一件已經被他決定不再使用的東西。“標準條款,是對標準國家用的。”他看著那位洋商的臉,“你們的標準條款,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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