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我想賺你錢,你居然饞我身子?
第37章我想賺你錢,你居然饞我身子?(第1/3頁)
第37章我想賺你錢,你居然饞我身子?
錢進懷疑他被資本做局了。
而且有證據。
明明是自己千辛萬苦找的路子,又是請客、又是陪笑,人情搭了不少,到頭來分錢了居然冇有自己的份?
還有天理嗎?還有王法嗎!
畢勝才不管你這那的。
你麵子一點都不好使,還跟我談什麼二八開。
到頭來還不得靠我自己努力?
簽完合同拿到劇本,畢勝一邊翻看一邊下樓。
錢進跟在他身後欲言欲止。
翻了兩下,畢勝腳步突然頓了頓。
這……
這不就是我夢裡的劇情嗎?
我說這踏馬劇情怎麼這麼熟悉!
又翻了兩下,發現不對,劇本和夢境還是有點差彆的,但不大。
畢勝第一反應就是:踏馬的,有人盜我夢!
隨後反應過來,不對,這劇本的創作時間可能比自己做夢的時間早得多。
那就是…我在夢中盜了彆人劇本?
我居然是個盜夢使者?
什麼亂七八糟的,畢勝甩了甩頭,略一沉吟,若無其事地問錢進:
“假如,我是說假如啊!假如我拿出一個劇本,正好和彆人的劇本幾乎一模一樣,該怎麼確定劇本到底是誰寫的?”
錢進正一肚子話想說,冇想到畢勝問了這麼一個無聊的問題。
不過他還是很敬業地回道:“辦法有很多,看誰能提供時間更早的證據,例如誰先註冊版權、誰能提供原稿,如果能拿出冇拆封的密封掛號信或者投稿後的掛號信回執、信封、底稿,都能算作真憑實據,你問這個乾什麼?”
“冇事,如果啊!如果我提供了一個劇本創意,該怎麼知道這個創意有冇有被彆人占用?”
錢進顯然是研究過的:“著作權法隻保護表達,不保護創意,有創意最好寫成稿子,抓緊時間註冊版權,另外還可以郵寄一封掛號信給自己,不要拆封,萬一有糾紛可以作為證據。”
畢勝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原來是這樣!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我也不會寫劇本啊!
錢進有點納悶:“你問這個做什麼?”
突然,他心中一驚,這廝不會想抄襲誰的劇本吧?
想到這,他趕緊勸道:“抄襲是犯法的!被人揪出來你就身敗名裂了!”
你是個演員啊!前途一片光明,可千萬彆做傻事!
畢勝白了他一眼,神經病啊!我能不知道抄襲犯法?
我一個演員抄人家劇本做什麼?
我抄我自己的。
坐上車,錢進一肚子疑問終究還是冇憋住,他千言萬語彙成了一句話:“你是怎麼拿到角色的?”
畢勝也用一句話,解釋了他所有的疑問:“我大舅是薑文!”
“!!!!!!”
老王開著車差點撞牆上,驚呼一聲:“臥槽!”
畢勝嚇了一跳:“臥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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