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章又遭調查
第576章又遭調查(第2/3頁)
道屋裡有人,他們被葉書文給騙了。
他們根據他的交代,把他的同夥也抓了起來。
同夥交代的內容與先前那個交代的差不多,兩人都不知屋裡住人。
因為葉文書是工作區主任,李中華請示周勝利,要不要抓。
周勝利說要抓,最好是秘密抓捕,不要驚動了項雷開,讓他有串通的機會。
李中華安排人暗中查找了兩天冇有查到葉書文,安排刑警隊向項雷開公開要人。
項雷開說,鎮裡開工作區主任會議都冇有通知到他,我們也不知道他到哪裡去了。
星期五的上午,三位陌生男子進了周勝利的辦公室。
他們中,一位來自省紀委、兩位來自地紀委。
進屋後,他們對周勝利倒是很客氣,說:“我們接到舉報,你一人擁有兩部工作用車,而且都是違規購買的超標車。為了規避控辦,你還把其中一輛車掛了京城的牌。我們想請您核實一下舉報是否屬實。”
其中一人還給他遞上兩張照片。
兩張照片拍的都是那輛“淩誌”汽車,背景是項王鎮黨委辦公室門前,把項王鎮黨委辦公室的牌子都清晰地拍了下來。
周勝利看了看照片,說:“屬實,的確是這輛車。”
省紀委的那位紀檢乾部臉色嚴肅了起來:“你作為領導乾部,不知道乘坐超標車是違反紀律的嗎?”
周勝利說:“知道。”
“你是明知故犯了?”
省紀委乾部語氣也加重了。
“我冇有明知故犯。”
周勝利否認道。
“你——”
省紀委乾部正要發作,地紀委一位年紀較大一點的乾部攔在他前麵對周勝利說:“周書記,您知道領導乾部配車的標準,為什麼一人要用兩輛車,而且每輛車都超標那麼多,您能給我們解釋一下嗎?”
周勝利說:“可以。”
三個人中有兩個拿出了辦案的專用材料紙,準備記錄。
“我到營川工作時,前任縣委書記劉成鋼同誌給我留下的工作用車是‘皇冠3.0’,按標準已經超標。
但是各位都知道營川是經濟欠發達縣,財政狀況不好,我如果放著這輛車不用再買新車,還要給財政增加負擔,所以就用了這輛車。
前段時間我到地區彙報工作,中午在地委門前小飯店吃飯時,不知因為什麼,京城裡的幾個富家子弟把這輛‘皇冠3.0’的車玻璃全敲碎了。
我給京城我的一個好哥們打了個電話,他在電話上把這幾個公子哥教訓了一頓,讓他們把他們乘坐的車賠我一輛。他們就賠了我這輛‘淩誌’。
當時說好了,他們什麼時候把購車資料寄來,我就辦過戶手續,不寄來就繼續掛這個牌。”
省紀委乾部問:“他們一輛好車賠給你了,你原來用的那輛車怎麼還在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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