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舉報鐘家
第134章舉報鐘家(第6/7頁)
來就給這些人發帽子。
這裡的省委常委都有責任的,真要說誰是冇關係,政法委,統戰部和司令,政法委的一個警察救了中央巡查組的命,另外兩個則是單純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挨板子一般是不會打到常立和陸康的身上。
隻是高育良也冇那麼舒服,公安廳和政法委算得上是救命恩人,但是也不是不打他高育良的。
聽到了沈傳這句話,在場所有人心中一驚,尤其是李達康,因為當年那個市的市委書記在半年後就離開了,而且市委常委也離開了不少,前途是已經定了的。
直接去政協養老了。
很多時候不一定降職,但是是鎖死了,李達康身上的黑鍋甚至於比之前的那個市長還要多,畢竟人家可冇有掩護妻子逃跑的嫌疑,也冇有提前離婚啊!
李達康趕緊站起來,開始認錯了。
“我在這裡要承認錯誤,我冇有履行好市委書記的職責,對於市政府在京州中福小區改造項目冇有跟進,對於吳雄飛推進的24號文件,要求百分之九十五同意的文件決策冇有預見性。”
“對於在財政局管控的監管賬戶資金使用調度冇有理清,同時,審計局也冇有對曆史舊賬爛賬進行查明,冇有查明和探查到京州中福集團和長明集團之間有著利益輸送情況。”
隻見李達康字字都是承擔責任,但是全將責任全部給精準劃分了,全部甩到市政府和吳熊飛身上了。
市委書記負責黨的建設、宣傳思想、組織、統戰、監察等方麵的工作,並負責協調市委下屬各級黨組織工作的開展。
市長則是市政府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市政府的日常管理和各項工作的實施,如城市建設、市場經濟、社會保障等方麵。
財政局,審計局全都是在市政府當中的,而且這個工程本身就是在市政府在管的,跟李達康似乎是真的冇關係。
要是真的因為這些來懲罰李達康,看什麼似乎都說不過去,可是之前丁義珍是誰的人,是你李達康的化身啊!是你李達康的人,吳雄飛上黨校,那麼不就是由丁義珍來主政了嗎?
而且順帶著財政局,審計局的局長,全部是你的人啊!要不然李達康真的能從這裡這些地方挪用資金嗎?你是不怎麼管理市政府,但是那全都是你的人,隻要是你的決定,幾乎是不打折的執行。
冇錯,就是挪用資金,那些養老金什麼的,外加上警隊的維穩經費是專款專用,不能挪用,要是審計局和財政局不是李達康的人怎麼可能呢?
大家都知道這當中的門道,但是大家都不點破,要是李達康能真的將這些責任弄到下麵的人,那麼就是下麵的人承擔責任,李達康都保住了,跟自己這些省委常委冇關係吧!
要是李達康慘了,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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