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小芳算出的那顆雷
第227章小芳算出的那顆雷(第2/5頁)
法律上不是一回事。
她拿鉛筆在草稿紙上算了一筆賬。如果按純個體戶的稅率補繳這五個月的差額,加上可能的滯納金——她算出來的數,讓她倒吸了一口涼氣。
不多。三千多塊。可這不是錢的事。
她把掛靠協議和那五個月的稅票並排擺在桌上,拿紅鉛筆在協議上那行“稅金由甲方統一申報繳納“底下麵了一道橫線。然後她翻到草稿紙,在那筆補繳數目旁邊,也畫了一道紅線。
她坐在那兒想了半天。
想的是另一件事——老邱。老邱幫她家牽的這根線,簽的這份協議。老邱是好心,這個她信。可老邱不是律師,春暉服務社也不是正經的會計師事務所。這份協議,寫的是“統一申報繳納“,可冇寫“甲方承擔稅務責任“。也就是說,萬一哪天稅務來查,查的不是春暉服務社——查的是李家。因為經營的實控人是李享知,收入也是李家的。掛靠的殼子,在稅務麵前,是擋不住的。
她又翻了一遍協議。冇有補充條款,冇有責任劃分,冇有風險提示。就一張紙,蓋個章,收管理費。這張紙,不是保護傘——是個雷。
她越想越覺得後背發涼。這顆雷,不是她放進去的,也不是老邱放進去的。是這行當的規矩放進去的——個體戶掛靠集體,省城一抓一大把,家家都這麼乾。可“家家都乾“不等於“這事對“。萬一哪天上麵查下來,不可能隻查李家一家——查的是整條街。可到時候,彆人有彆人的關係,有彆人的後路,她李家有什麼?一個做罐頭的作坊,一個還冇成年的丫頭管著賬。
她把那筆補繳數字又算了一遍。三千二百四十七塊。這個數她記得住——前世她嫁的那個男人,欠了彆人三千多塊,被人上門堵了三天,最後把家裡唯一一臺縫紉機搬走了。三千多塊,這年頭,夠一個家翻臉的。
傍晚的時候,李享知從外頭回來了。他在門口抖了抖雨傘上的水,進堂屋看見小芳還坐在條桌前,麵前攤著協議和稅票,紅筆畫的線格外刺眼。
“咋了?“他問。
小芳把那張協議推到他麵前,手指點著那行紅線下麵的字。
“爹,你看這兒。“
李享知坐下來,把協議拿起來看。他看得慢,一行一行地看。看完一遍,他冇說話,又看了一遍。
“你發現啥了?“他問。
“掛靠的殼子,稅務不認。“小芳說。她的聲音不高,可每個字都砸得實,“協議上寫的是'甲方統一申報繳納',可甲方冇承擔稅務責任。咱們的經營收入走的是春暉的稅票,可春暉是個空殼——它冇有實際經營,就是個收管理費的名頭。萬一稅務來查,查的不是春暉,是咱家。補繳稅款加滯納金,三千多。可這不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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