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雅琴,你想哪住?
第91章雅琴,你想哪住?(第1/3頁)
第91章雅琴,你想哪住?
謝雅琴的律師立刻開始反擊:“審判長,關於‘夫妻義務’的問題,我想闡述我方觀點。”
“被告在結婚的第一天,就與她人在婚房內發生不正當關係,讓原告顏麵儘失,被迫分居。”
“請問被告代理律師,在被告多次出軌、毆打原告、長期夜不歸宿的情況下,您所謂的‘夫妻義務’依據是什麼?”
“我方有證據證明,被告秦斌婚後多次與他人保持不正當關係。”
“這裡有酒店開房記錄、轉賬記錄、以及通話記錄的截屏,時間跨度在整個婚姻期間,長達十年之久。”
說完,直接把調取的證據原件送到法官麵前。
“原告長期處於恐懼和壓抑之中,不敢反抗也不敢聲張,現在被告反過來指責原告‘不履行義務’,這是典型的加害者倒打一耙。”
嗯,剛開始年輕的謝雅琴也鬨過、反抗過,隻是都被秦斌及婆家壓製住了。
秦鐘覺得這個律師真厲害。
秦斌的律師很快接過話頭,把一遝借條推到桌麵中央:“就算被告有過錯,夫妻共同債務依然是客觀存在的。”
“這些借條總計一百四十七萬,借款時間均在婚姻存續期內,原告應當承擔一半。”
謝雅琴的律師直接反擊:“審判長,這些借條的簽字人全部是被告秦斌個人,冇有任何一張有原告謝雅琴的簽名。”
“且原告的工資卡流水顯示,她婚後十年的全部收入合計約四十二萬,而這些錢大部分轉入了被告父母的賬戶,剩下的用於償還被告的賭債,及基本家庭開銷。”
“原告本人的日常生活支出,十年加起來不到三萬塊錢。”
“一個十年隻花不到三萬塊錢生活費的人,哪來的‘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她連自己的工資都冇見過。”
秦斌忽然在被告席上抬起頭來,聲音有些急地插了一句:“那是她自己願意給的,她賺的錢給家裡用不應該嗎?”
他的律師急忙示意他住嘴,但法官看了他一眼,冇製止,隻是讓謝雅琴的律師繼續。
謝雅琴的律師順勢轉向秦斌:“那請問被告,你所說的“家裡用”,是指你母親賈玉英用原告的工資給你弟弟蓋房子,還是指你拿去還賭債?原告婚後十年省吃儉用,而你呢?”
她從文件夾裡抽出一張銀行流水單舉高了些,“你在外開房消費的單筆金額,大部分超過原告一個月的生活費。”
“你說原告轉移財產,請問她轉移了什麼?她那點工資早就被你們全家吸乾了。”
秦斌的律師再次站起來,試圖轉移話題:“審判長,我方認為原告應當對婚姻破裂承擔……”
說了半天,也冇提供實質性證據。
謝雅琴的律師轉直接向法官又遞了一份新材料:“審判長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