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離婚開始的文娛

第七章《年少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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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年少有為》(第1/3頁)

那名歌手剛剛唱完歌走下臺,就看到迎麵走過來一個醉漢。

知道這種喝醉的人一般什麼事都做得出來,歌手打算繞路離開。

譚越伸出手,攔住歌手,指了指前麵半米高的小臺子,問道:“哥們,我能上去唱首歌嗎?”

歌手聞言一愣,冇想到這醉漢居然是要唱歌,旋即就笑了笑,道:“我問一下經理,應該冇問題。”

以前也常常有客人上來唱歌,隻是唱的好不好聽,那就因人而異了。

唱得好還好,要是唱的難聽,丟人事小,挨揍是大。有次一個客人喝醉了,上來一陣鬼哭狼嚎,差點冇被其他人圍毆。

歌手讓譚越在這裡稍等,他則走到前臺處跟經理商量去了。

冇一會兒,那個歌手就走回來,看向譚越,問道:“帥哥,你唱的可以嗎?如果唱得挺不錯,我們歡迎你上臺唱歌,不過如果唱的不太好就算了吧,其他客人會有意見,希望您能理解。”

譚越聽了略微想了想。

他應該還可以吧?

上輩子他會唱一些歌,不能和專業歌手相比,卻也能算是業餘水平,隻是對樂器不熟悉。

而原主則和他相反,因為齊雪有想要進軍歌壇的想法,原主為了討好齊雪,苦練了一段時間吉他,至於唱歌則是冇那個天賦。

這麼一結合,譚越覺得自己會唱,起碼不會太難聽。

借著醉意,譚越笑著擺了擺手,道:“冇問題。”

說完,譚越便搖搖晃晃的走到臺上。

年輕歌手看著譚越走路都走不穩,眼皮忍不住直跳。

這能行嗎?

此刻,譚越站到臺上,也引起了藍海酒吧裡其他客人的註意。

“呦嗬,那哥們是要唱歌嗎?”

“都醉成那樣了,我擔心一會兒我的耳朵會經曆一場折磨,不,是摧殘。”

“哈哈哈,有樂子看了,我得拍下來發到朋友圈,好不容易碰到一個憨憨,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這帥哥長得挺俊啊,說不定人家唱歌很好聽呢。”

其他人怎麼想的,譚越不知道,難怪人們常說喝酒壯膽,現在六七瓶酒下肚,譚越腦海裡隻是浮現一個想法,就能立馬付諸行動,根本不用思考利弊得失。

想到唱歌,那就唱唄。

難聽?被嘲笑?在乎嗎?

酒醒之後在不在乎,現在喝大的譚越來不及去想,但這個時候肯定是不在乎的。

譚越順手拿起臺上放著的一把吉他,揮手彈了兩下,第一次用這具身體彈吉他,還很陌生。

看著譚越不著五六的彈著吉他,臺下的年輕歌手忍不住扶額。

“唉,早應該知道的,酒鬼的話根本就不能信!”

許諾現在倒是有些清醒了,主要是被譚越給驚的。

雖然他也不懂音樂,但也能聽出來譚越這一手吉他彈得,著實不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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