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2章締約:海洋王權,國際秩序
第742章締約:海洋王權,國際秩序(第1/4頁)
恰好,跟《海權論》晉升一起抵達的,還有教皇全權委托拜占庭女皇沈月夜和神羅皇帝斐迪南一世主持談判工作的授權。
統治中、西大陸的勢力明麵上是三教,但是當立法者卡努尼身亡,聖女取而代之,聖十字教會已經一家獨大。
隻要這三位一品達成共識,就能直接決定數十上百個國家和地區未來的命運。
前後耗費三日的具體談判過程無需贅述。
畢竟,萬物歸一之神早已經給出了最高指示:「不要吝惜土地、財富、權力,打敗六天故氣和池們的爪牙才是對吾最大的虔誠!」
談判時,斐迪南一世也見到了二仙朝全部的四位一品,清晰意識到了形勢比人強。
對仙朝提出的一係列條款都做出了極大的讓步,隻是為了證明自己的虔誠絕不輸給身邊比他更加「西奸」的沈月夜。
暗地裡卻依舊保留著「雖敗猶勝」的心理優勢:
「哼,凡俗國家此時的付出不算什麼,最多苦一苦百姓,罵名我來背。
但這些東方人冇有自己的超品存在,所謂的三官道燕並冇有意識,也不會幫他們戰鬥,東方人也冇有真正的信仰。
最後大戰的時候,他們隻能依靠吾主【萬物歸一之神】。
等到全一聖光熙順利複蘇,再贏得最後的勝利,整個世界都會是我們的,不信吾主不配為人。這些東方人今天得到的再多,也隻是財富的保管者而已。」
於是,他在條約上簽字的時候也顯得十分心安理得,並不覺得自己出賣了西大陸聖十字教世界的利益。最終《滿剌加條約》內容如下。
締約方:
「大靖、大昭仙朝:神州、南洋、瀛洲、北殷洲之主(以下稱「仙國聯盟」)。
奧斯曼帝胄、神聖羅馬帝國、弗朗機帝國、三教聖堂(以下稱「教國聯盟」):承認此次滿剌加海戰戰敗事實。」
鑒於教國聯盟於滿剌加海峽輕啟戰端,冒犯仙朝天威,罪孽已彰,仙國聯盟以雷霆之威,掃蕩群小,護持南洋和平。
為共同應對延康末法和眾生大敵六天故氣,明責定盟,永弭後患,仙國聯盟與教國聯盟協定如下:第一條、軍費賠償:
「教國聯盟須向仙國聯盟支付戰爭賠款,兩件零級聖遺物,以及總計白銀2億五千兩或等值三千淵寶、十萬海珍、各類天靈地寶。
該款分十年償清,年息四厘(4%)。
未償清前,不得以任何名義減免。
註:若教國聯盟積極履約,仙國聯盟可以酌情退還一部分款項,支持各教國的教育事業及赴仙國聯盟留學費用。」
第二條、駐軍與港口:
「教國聯盟須於其沿海要地劃出六大港口,連同附屬陸地,遷百姓、建屋舍、築炮、立營寨,供仙國聯盟駐軍,維護商路。
仙朝軍艦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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