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叉出去!(二合一)(求追讀)
64.叉出去!(二合一)(求追讀)(第2/2頁)
反轉,以前玩的逆轉裁判原來都是假的,根本冇有人會中二爆棚地大喊「反對!」
真實的情況是,雙方的律師不斷地援引著枯燥乏味的判例和法條,聽得多裡安昏昏欲睡:
「……根據1842年伍德莉案的判例,構成虛假理由騙取財物的前提是,被告必須作出關於「已存在事實」的虛假陳述;同時援引1858韋斯特案中的判決結論:僅有對未來事項的承諾不足以構成虛假理由騙取財物,必須有對現存事實的虛假陳述……」
「而我的當事人從未對任何人說過『我是富豪』,他們主動送錢是因為他們自己渴望攀附一個『富豪』。如果這種自發的趨炎附勢也能被起訴為詐騙,那麼半個倫蒂尼恩的社交圈都該被送進監獄……」
「至於對偽造假鈔的指控更是難以成立,從立法目的正本清源地看待,偽造罪的設立是為了防止假鈔進入流通,破壞金融秩序。而塞繆爾的假鈔從未離開過他,這應當視作一種表演道具。魔術師和劇院也會製作逼真的金鎊道具,難道他們也是偽造假鈔嗎……」
辯方律師說的頭頭是道,連多裡安都感覺有點道理。
緊接著克蘭西這邊請來的年輕律師也是口若懸河的選手,針對性地一一駁斥:
「……根據《1851年偽造罪法》第13條,任何人購買丶接受丶持有或占有任何偽造的銀行票據丶銀行彙票或銀行郵政彙票,或空白銀行票據即構成犯罪。1810年霍德案的判例明確指出,以欺詐意圖處置假鈔即構成犯罪,不要求證明假鈔被處置給了特定對象……」
「魔術師和劇院有著明確的表演目的而製作道具,而塞繆爾使用假鈔的唯一目的顯然就是用來欺騙。如果他從未打算欺騙,為什麼不直接把那張假鈔扔掉?我方認為可以推定存在欺詐意圖。如果因為從未使用就認定無罪,那每一個被抓的偽造者都可以辯稱『我隻是收藏,從未打算花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