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蘭芳自治政府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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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蘭芳自治政府正式成立
1931年4月15日,坤甸城內。
行政公署門前的廣場上,是由建設部臨時搭建的臺子。
臺子不大,但做得十分考究,用的是坤甸本地最好的柚木,臺麵鋪著墨綠色的絨布,四角立著旗杆,分彆懸掛著荷蘭的橙白藍三色旗,大不列顛的米字旗,蘭芳的日月星辰滿地紅旗,以及一麵特意增加的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雖然南京政府不承認蘭芳,但李學文堅持要掛這麵旗,理由很簡單,我們華人在海外成立的政權,不掛華夏國旗不像話。
臺子上擺了一條長桌,桌上鋪著白色的桌布,三份合約文本整整齊齊地擺成一排,旁邊放著筆墨和火漆印。
臺下,黑壓壓地站滿了人。
有坤甸本地的華人百姓,有從新加坡,檳城,巴達維亞專程趕來的僑領和東西方記者,有身著緊急趕製出來的製式軍服禮兵,有各部的部長和官員。
陳嘉庚站在前排,身邊是胡文虎,林鼎銘,葉祖意等人,每個人的臉上都帶著莊重而激動的神情。
最前排,劉恩官坐在輪椅上,身上披著一件嶄新的藏青色長袍,胸口彆著蘭芳的徽章,老人今天精神格外好,渾濁的老眼裡閃著光亮,雙手扶著輪椅的扶手,腰杆挺得筆直。
上午十時整,簽約儀式正式開始。
依舊是三方代表,隻不過這次蘭芳代表換成了李學文。
上次在巴達維亞簽訂的條約隻不過是臨時條約,如今的這個才是正式的。
原本簽字的人應該是劉恩官的,隻不過劉恩官不願意簽這個字,畢竟他年紀大了,坐著輪椅上去簽字,在劉恩官看來實在是有失國體。
索性提前召開了蘭芳自治政府改組後的第一次大會,正式將蘭芳領袖的位置傳給了李學文,如今的李學文已經不是李司令了,而是蘭芳自治政府的最高領導——李主席。
大統製這個名稱在自治政府中有些不倫不類,再加上荷蘭人抗議,索性直接改了,改成主席為蘭芳最高領導人。
三方代表在長桌後落座。
在南洋所有媒體的照相機下,李學文正式以蘭芳自治主席的名義,在和談文件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後蓋上了臨時政府的大印。
儀式完成後,李學文按照流程開始宣讀蘭芳自治政府成立宣言:
“自1930年9月蘭芳複國軍光複西婆羅洲以來,蘭芳臨時政府與荷蘭王國經友好協商,於1931年4月15日達成自治協定,蘭芳在荷蘭女王名義主權下,實行內部完全自治。”
“茲經蘭芳各界代表公推,並報請蘭芳共和國末任大統製劉恩官先生核準,即日起成立蘭芳自治政府,政府組成人員如下”
“自治政府主席:李學文
內務部部長:劉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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