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想讓我李某人掏錢?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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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想讓我李某人掏錢?不可能
金文泰在通過最高等級密電,拿到來自倫敦的授權後,立刻跟還留在盧勃安都鎮的李學文開始了關於推進蘭芳自治的過程進行協商。
經過雙方三天的交流,順利在盧勃安都達成了一攬子的協議框架。
協議中主要條款分彆是阻止倭國勢力進入南洋,蘭芳要確保砂拉越安全,雙方分彆將對方設立為最惠國待遇,蘭芳與荷蘭存在爭議時,雙方的爭議由大不列顛殖民地部調解。
這三個條約總體上來講,對蘭芳是利大於弊。
雖然調解權給了大不列顛插手蘭芳內政的機會,但對蘭芳的好處大大滴。
名義上的宗主國也是宗主國,更何況蘭芳冇有海軍,荷蘭想要拿捏蘭芳輕輕鬆鬆就可以做到,哪天心情不好了,隨時可以給蘭芳來個卡脖子套餐。
有了大不列顛作為調解,短時間內,大不列顛肯定會傾向蘭芳,隻要荷蘭敢卡蘭芳的脖子,李學文就能把大不列顛拉出來調解,收拾荷蘭。
這種損人不利己,惡心彆國的事大不列顛可愛乾了。
除了用大不列顛對付荷蘭外,李學文還可以用大不列顛的調解權來對付鬼子。
蘭芳自治以後肯定得罪死了小鬼子,以小鬼子的尿性,必定會對蘭芳施壓,搞出像什麼經濟製裁,海上騷擾,支持蘭芳內部反李勢力的破事。
到了那時候,李某人可以立刻以小鬼子威脅蘭芳安全,導致蘭芳與荷蘭的穩定關係受到破壞,請大不列顛介入。
有了大不列顛的介入,隻要小鬼子不想跟大不列顛正麵起衝突,隻能收斂挑釁。
至於乾涉內政的這點壞處,在李司令看來完全不是事,給的是調節權又不是仲裁權,蘭芳強大了,看還鳥不鳥你大不列顛。
除了這三條主要的條約外,原本大不列顛還想要大不列顛企業免稅,以及蘭芳加入英鎊圈,全被李學文給堵了回去。
開什麼玩笑,認你當大哥可以,但是想要老子的錢,那是萬萬不行的。
一切條約談妥,在即將分彆時,金文泰咂吧咂吧嘴,好像突然想起了什麼一樣,開口提道:“對了,既然是認荷蘭為宗主國,你們蘭芳每年要象征性的給荷蘭女王貢金,不多,給個一萬荷蘭盾就行”
“那老太太都六十多了吧?給她這麼多錢她花的明白嗎?”一聽到要錢,李學文當時就是連連搖頭。
李學文這句話出口的時候,金文泰正在喝咖啡,手一抖,差點冇把自己嗆著。
金文泰放下咖啡杯,用手帕擦了擦嘴,目光複雜地看著李學文。
他在政治圈內混了這麼多年,見過摳門的,冇見過這麼摳門的,宗主國談判這麼大的事,一萬荷蘭盾都踏馬不願意出?
深吸一口氣,金文泰儘量讓自己的語氣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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