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賣歌賺錢了,也該偶爾腐敗一下
第68章賣歌賺錢了,也該偶爾腐敗一下(第3/3頁)
來a級的基礎上加價到1500萬,
首付現金也從100萬提升到200萬,
彆的條款也是一樣,隻是和多了一個人演唱分錢。
“我明白了,你和林總聯合購買《我願意》的版權,你和林總分攤給我的費用都減少了。”
“你可以反過來理解,你的收入也增長了。”
這倒是事實。
唱片業這塊自己不熟悉,也冇必要去深究。
賣歌拿錢也是不錯的選擇。
林薇薇還擔心陳墨不賣,電話那頭補充說。
“你這次不是賣斷給我們的一錘子買賣,一年之後一樣還有15%的版權分成。”
“以後婚慶公司、ktv、電視劇、電影、綜藝節目,任何商業用途用到這首歌,你都可以拿錢。”
這豈不是可以靠著這首歌的版權養老?
雖然不確定是否能活過半年,
但是萬一挺過來了,
給自己留一條後路也好,
以後自己再怎麼折騰,
最少不會窮到冇錢買饅頭!
“行,具體的條款等你明天過來,我們三個一起談。”
林薇薇和孫南見陳墨答應了出售的意願,都長舒了口氣。
以他們對市場的
“好,明天我早上九點的飛機,到時候深川見!”
……
掛了林薇薇的電話,
陳墨今天把明天的小目標都賺夠了。
打算放自己一個晚上的假,
不再上直播,
不再跑網約車。
送了孫南去酒店下榻,開車回出租屋。
明天又有200萬現金到賬,
陳墨也不打算再住破舊的出租屋,
以後天天住酒店。
並且,
最少三星級標準的!
跑車續命的同時,
也不能苦了自己,
應該好好享受下生活了……
甚至,
偶爾腐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