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榜一大姐;上班是不可能上班的
第12章榜一大姐;上班是不可能上班的(第2/3頁)
百萬的小小小目標,
指日可待!
陳墨當即就撥通了林薇薇的電話。
林薇薇不多客套,開門見山。
“陳先生,我十分欣賞你音樂上的創作才華,鄭重邀請你來我們任職。”
“薪酬方麵我們麵談,不過現在可以給你的承諾是月薪絕對不會低於三萬!”
不是購買版權?
來招聘的?
當然,
三萬的月薪還是很吸引人。
不過陳墨不相信無緣無故的好。
“林總恕我直言,一旦我入職了我的創作就知道歸屬公司所有?”
“你放心,我們公司對員工的創作不會豪奪強取。”
“所有員工的作品,我們公司都會按照市場價購買版權。不過……
入職員工必須和公司簽訂優先購買權。”
“那就是說我一旦入職,公司擁有之前創作《舞女淚》和《你是我的眼》兩首歌的優先版權?”
“是的,不過你放心一切按照市場購買,絕對不會惡意壓價。”
還真是要買版權的!
陳墨更是興奮,心中開始盤算。
“如果一首歌能賣一百萬,就是兩百萬。”
“除了一百萬買藥,還有一百萬留著去買粉。”
“買藥錢有了、直播間人氣也夠了,老子不用死了!”
陳墨yy的時候,係統聲音像一盆冷水一樣將他澆醒。
【非直播、網約車和係統賦予職業收入,不納入可購係統貨幣。】
“什麼意思?說人話!”
【賣音樂版權收入和到唱片公司入職收入不能購買係統商品。】
艸,
限製也太多了!
【另外,僵屍粉不納入直播間人氣統計。】
這句陳墨倒是聽懂了,
意思是買假粉不管用。
陳墨頓時索然無味,連詢問版權費的興趣都冇了。
“林總,十分謝謝你火箭和好意。”
“不過我還是喜歡開網約車,入職你們公司的事就算了。”
【????】
直播間的網友們滿屏疑惑的彈幕。
【主播月薪三萬的工作不乾,你開網約車?】
【跑網約車一個月流水一萬五頂天了,這還要扣除各種費用,實際到手不夠一萬。】
【入職唱片公司賣版權才是大頭,以主播的才華輕鬆年薪過百萬!】
【主播腦子冇病吧?】
【……】
林薇薇和網友一樣很是詫異陳墨會拒絕。
“陳先生,如果你是當歌手唱自己的作品,這個我們也可以商量。”
【歌手?這個可以有!】
【主播這次彆拒絕。】
【主播要出唱片,我絕對買。】
【你那麼會寫歌,千萬彆浪費了自己的天賦。】
【主播,你寫歌、做直播不就是想當明星、想紅,現在機會來了一定要珍惜!】
【這個年代誰不想紅,想紅不丟人!】
【……】
看著網友的彈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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