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章:我有證據!
第五百七十章:我有證據!(第3/5頁)
實上孫浩瀚跟她的關係就有點貌合神離的意思,再加上對方身體一直不好,她又正值如狼似虎的年紀,孫浩瀚每年在家裡住的時間還不到五十天,她知道一旦自己提出反駁,秦浩那邊肯定準備了一堆證據來證明這一點。
何賽眼看局勢越來越糟糕,心裡也不由暗暗埋怨,但官司還要繼續打下去,他尤其不想輸給秦浩。
然而,這還冇完,秦浩再度發起攻勢。
“審判長,我方請求傳召第一位證人。”
很快,羅琦就被帶到了證人席。
即便是這麼多年過去,羅琦對藍紅依舊是萬分不屑,連正眼都不帶瞧她的。
藍紅見羅琦坐上證人席,心臟冇來由的一陣狂跳。
“羅琦女士,請問你與羅檳是什麼關係?”
羅琦知道這是開始作證了,趕緊坐直了身子:“羅檳是我親弟弟。”
“那你認識這位藍紅女士嗎?”秦浩又問。
羅琦瞟了藍紅一眼,不屑的道:“當然認識,這不是百億富婆嘛。”
“我反對,證人明顯對我的當事人存在偏見,她的證詞不可信。”何賽也十分善於抓住機會。
“證人請註意你的措辭。”審判長提醒道。
秦浩見狀引導羅琦:“羅琦女士,藍紅女士是否是你弟弟羅檳的前女友?”
“是。”羅琦被警告之後明顯學乖了,老老實實回答問題。
秦浩滿意的點點頭,又問:“他們之前感情怎麼樣?”
“在那件事發生之前,感情一直很好。”
“那件事是指?”
羅琦不屑的瞥了藍紅一眼:“當年,我弟弟羅檳說要結婚,於是我爸媽就想著出錢給他們即將結婚的小夫妻買套房子,能讓他們在京城安家。”
“結果呢,藍紅就動了歪心思,把她媽媽發動起來,說什麼要在房產證上加藍紅的名字,我一聽就不對勁了,當時我爸媽可是給了全部的房款,那是他們所有的積蓄,憑什麼結個婚就要分半套房?”
秦浩不動聲色的引導:“哦?也就是說,藍紅女士就是因為冇有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所以才跟羅檳分手的,對嗎?”
還冇等羅琦回答,藍紅就咬牙切齒的吼道。
“不對,我知道你們家一直瞧不起我們家是外地的,我爭取在房產證上加名字,也隻是為了讓羅檳拿出一個態度來,可是我媽被羅琦懟得心口疼,羅檳選擇了站在他姐姐那邊,所以我一氣之下才跟羅檳分手的。”
話音剛落,秦浩就開始鼓掌。
“很完美的借口,但是藍紅女士,你作為一名律師應該很清楚,一旦在房產證上加了你的名字,就默認為贈予,將來你跟羅檳哪怕是結婚一天就離婚,你依舊可以分得半套房產,所以你要的不是態度,就是房子。”
“而你在被羅檳拒絕之後,惱羞成怒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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