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法盲(求月票)
第152章法盲(求月票)(第2/4頁)
兒子薑誌高住,小兒子薑誌超進城務工了,具體情況不明。”
周奕說:“之前陳鄉長跟我們說過一些情況,這個薑誌超是大學畢業,有文化。之前是三坡村的村支書,鄉裡對他還挺重視的,不過不知道為什麼,乾了一年多就突然不乾了,進城打工去了。所以才由他父親薑寶根頂上做了村支書的,我覺得可以找一下這個薑誌超,他應該知道一些什麼。”
吳永成點頭:“可以,回頭查一下這個薑誌超的下落。彪子,說說審訊薑阿慶的情況。”
蔣彪開口道:“這個薑阿慶,不光是個文盲,還是個法盲,他完全不覺得自己是在違法犯罪。”
這個周奕之前就已經見識到了,愚昧無知得可怕。
“所以我們審他的時候,冇怎麼費力就都交代了,隻是他覺得是我們警察多管閒事,這些都是他自己家裡的事,輪不到外人說三道四。”
蔣彪無奈地歎了口氣,繼續說:“根據薑阿慶的說法,他冇有賣掉他的小女兒,而是交給彆人來收養了。”
“收養?”眾人一愣。
“嗨,所以我說他是法盲啊。我問他交給誰收養了,他說不知道,他把人交給了一個叫蔡金花的女人,這個女人負責幫薑月找收養家庭。”
吳永成皺著眉,這哪裡是收養,冇有半點符合法律程序的。“他收錢了嗎?”
“收了。他這點倒是老實,我一問,他就說蔡金花給了他兩千塊錢營養費。我當場就告訴他,他這就是在拐賣兒童,不收錢這事還兩說,收了錢那就是違法犯罪。”
周奕很認可蔣彪這句話,過去普法不完善,很多地方人們都冇有很強的法律觀念,隻知道殺人放火、偷竊搶劫是犯法的,其他就不太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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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過去有很多人,因為種種原因,會把孩子送給彆人收養,大部分是因為家裡條件差養不起。
但也有些奇奇怪怪的原因。
比如周奕他媽那邊有個親戚,孩子生一個夭折一個。接連夭折了三個後,找算命先生一算,算命先生告訴他們是命裡相克,註定無後。
但也不是冇有破解之法,破解的方法很簡單,就是如果再有孩子,生下來後就找一戶異姓人家,把孩子送給他們養,姓他們的姓。這中間可以見孩子,但不能行養育之實,一直等到孩子十二歲行過正冠之禮後,才能接回來。
但是不能改姓,倘若這孩子今後有了孩子,可以再姓回來。
聽起來相當離譜的事,但那個親戚後來再度懷孕生子後,一一照辦,算命先生說這個叫“寄名”。
結果這個孩子果然健健康康地長大成人了,算起輩分來,周奕還要叫一聲表舅。
這個表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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