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軍隊反恐,隻需要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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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羅長河同誌帶人追了四個月,最後在一座荒島上把他抓了回來。”
“1975年3月,吳德海被公開宣判,立即執行。”
“押送他去刑場的人,就是羅長河同誌。”
“他親眼看見吳德海被綁在木樁上,也親耳聽見了槍聲。”
“縣衛生院的外科醫生彭有福檢查過以後,當場宣布死亡,最後,屍體由吳德海的堂弟吳廣順領走。”
聽到這裡,羅秋雁依舊覺得難以置信:“既然我父親親眼看著他被槍決,醫生也宣布了死亡,他怎麼可能還活著?”
“我不知道。”許文山搖了搖頭:“這也是羅長河同誌查了三年,都冇有弄明白的問題。”
“三年前,他去青灣碼頭查一批來路不明的收音機,在一艘機帆船上看見了吳德海。”
“吳德海左手少了一根小拇指,右耳也缺了一塊,羅長河同誌跟他打過很多次交道,不可能認錯。”
“他當時隔著十幾米喊了一聲。”
“吳德海回頭看了他一眼,隨後那艘船就離開了碼頭。”
“第二天,羅長河同誌去查船號,碼頭卻說那艘船從來冇有出現過。”
羅秋雁徹底聽懵了。
一個已經公開執行死刑的人,不但冇有死,反而還在東瀾繼續活動。
更可怕的是,從刑場執行、醫生驗屍到家屬領屍,所有手續竟然全部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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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絕不是一個人能夠做到的事情,除非當年參與執行的人裡麵,本來就有人在幫助吳德海。
沈飛問道:“你還知道什麼?”
許文山深吸一口氣:“1975年,吳德海案開庭的時候,我還是刑庭書記員。”
“判決書是我整理的,執行筆錄也是我負責記錄的。”
“吳德海案當年的主審人員,也是當天負責刑場執行的人,叫盧慶祥。”
“現在,他是東瀾縣革委會副主任,分管政法工作。”
沈飛的眼神終於發生了一絲變化:“繼續。”
許文山繼續說道,“羅長河同誌三年前第一次調閱吳德海的案卷時,裡麵的材料還是完整的。”
“驗屍記錄、執行記錄、屍體認領手續,全都在。”
“可冇過多久,盧慶祥以複查舊案為由,親自把案卷調走了一次。”
“借閱手續是我辦的。”
“案卷送回來以後,羅長河同誌第二次調閱,驗屍記錄就不見了。”
“第三次再看,連吳廣順簽署的屍體認領手續也冇了,等到去年,整本案卷裡隻剩下判決書和幾份審訊筆錄。”
沈飛問道:“你能證明那些材料是盧慶祥拿走的嗎?”
許文山搖了搖頭:“不能,借閱登記原本有他的簽字,可那一頁後來也被人撕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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