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範宸

第38章:日記裡的求救(上)

加入書簽 推薦本書

第38章:日記裡的求救(上)(第3/3頁)

趙泰河。甲方:濱城市國土資源局。日期:1995年。公章還在,紅色的,有點褪色。

“1995年的拆遷補償協議?”江徹湊過來,眼睛眯起來。

範宸繼續翻。

第二頁:《濱城市老城區改造項目資金撥付明細》。金額:500萬。收款方:趙氏建築有限公司。備註欄寫著“拆遷安置款”。

第三頁:《關於福壽裡地塊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結論:意外。調查人:王鐵頭。簽字歪歪扭扭,像是手在抖。

---

【洛卡德物質交換原理】

“凡有接觸,必留痕跡。”凶手在犯罪現場一定會留下或帶走某種痕跡——毛發、纖維、指紋、dna等。法醫通過顯微鏡下的微量物證,能重建案發過程。張勇家的刀上留著李芳的血,趙泰河的信紙上留著他的指紋,這就是物證。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小說推薦:屍種臨世?吾有一劍,再開天!雷奧尼克斯:開局獲得海帕傑頓被黑粉氣哭,天仙發現真凶在床頭喪屍圍城,我靠種樹建立最強安全區寶可夢:我玩鋼的韓娛:這係統任務,越做越刑吳劫李通玄半島:這些女藝人都好神經錢花光後,我帶弟弟闖古代引他越界CS:轉生少女,圈米就能變強?重返大學,發現美女都是大饞丫頭四合院:助禽為樂,全院人麻了穿越七零,隨軍後我成團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