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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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最高法院
文化遺產認定後的第十五天,安心集團最後一次上訴了。不是市級法院,不是省級法院,是最高法院。他們請了北京的大律師,要翻案。傳票來了,很厚,蓋著國徽。
“林硯,你怕嗎?”蘇婉問。
“不怕。因為心在。”
“心能贏嗎?”
“能。因為心是真的。”
開庭那天,林硯穿上了那件深灰色的棉麻襯衫,洗得很乾淨,但皺巴巴的。蘇婉穿著深藍色的風衣,頭發紮著。他們去了北京。最高法院很大,樓很高,臺階很多。一百多個證人冇來,因為太遠。但他們的心來了。
“林硯,你緊張嗎?”蘇婉問。
“不緊張。因為心在。”
他們走進法庭。法官是一個老女人,頭發花白,戴著老花鏡,眼睛很亮。
“原告安心集團,訴被告林硯及市文化局文化遺產認定一案,現在開庭。原告,請陳述。”
安心集團的律師站起來,是一個中年男人,穿著黑色律師袍,說話很快。
“法官,聽風齋隻是一棟老房子,冇有曆史記載,冇有建築價值,冇有名人故居。認定文化遺產,程序違法。被告林硯非法占用土地,應予拆除。”
法官看向林硯。
“被告,你有什麼要說的?”
林硯站起來。
“法官,我冇有律師,冇有證據,冇有地契。但我有一顆心。聽風齋不是房子,是心。心活了一千四百年。從初代慧空開始,心就在那裡。地契可以造假,心不會。您可以去問那些來過的人。他們不在,但心在。”
“他們怎麼作證?”
“他們寫了信。一百多封信。”
林硯從包裡拿出一疊信,厚厚的一摞。第一封是周晚棠寫的:
“法官,我是周晚棠。產後抑鬱,想交易。林老板拒絕了。他教我泡腳、喝牛奶、數呼吸。我好了。聽風齋不是房子,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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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封是徐建國寫的:
“法官,我是徐建國。女兒被害,想報仇。林老板拒絕了。他幫我找證據,讓凶手坐牢。聽風齋不是房子,是心。”
第三封是陳遠舟寫的:
“法官,我是陳遠舟。交易了良心,林老板幫我控製能力。聽風齋不是房子,是心。”
法官一封一封看。看了很久。她的眼睛紅了。
“被告,這些信是真的嗎?”
“真的。心不會騙心。”
法官摘下眼鏡,揉了揉眼睛。
“本案宣判。原告安心集團,上訴理由不成立。維持原判。聽風齋文化遺產認定有效。被告林硯不構成非法占用。本判決為終審判決,不得上訴。”
安心集團的律師臉白了。
“法官……”
“退庭。”
法槌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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