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女配:你們的男主歸我了

第1章搶男朋友的舍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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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搶男朋友的舍友(1)(第3/4頁)

父親塗建華,塗氏集團董事長,在任媛病重期間忙於工作,隻去醫院看了三次。

塗銘安因此對父親有很深的怨恨,同時極度厭惡“為了利益接近他”的女人。

“典型的缺愛、恐愛、渴望愛但不敢愛的男主啊……”

寧馨總結,聲音很輕,“他喜歡的女人,是那種‘不圖他什麼’的類型。”

“溫瑤追他的時候,他覺得她單純、熱烈、冇有功利心。”

“但一旦溫瑤開始有了目的,用了手段,他就會覺得‘你也變得和那些女人一樣’,立刻下頭。”

【宿主正確。這也是原劇情中‘追妻火葬場’的底層邏輯。】

【其實不是溫瑤在虐他,而是男主在自我懲罰。】

【男主後悔,不是因為多愛溫瑤,是因為他意識到自己錯過了唯一一個‘不圖他什麼’的人。】

“所以溫瑤在這場感情裡的角色本質是‘工具人’。”寧馨冷冷地說,“她存在的意義是讓塗銘安學會怎麼愛人,隻是原劇情裡最後他愛上的恰好是她而已。”

【宿主這話真殘忍。】

“我隻是陳述事實。”

“為什麼童話故事隻到王子和公主在一起了?”

“原劇情裡,他們複合之後的婚後生活你看了嗎?”

“塗銘安忙於家族生意,溫瑤在家帶孩子,平均每個月吵三次架。”

“溫瑤最後的妥協,也註定了她的結局。”

“這可不是愛情童話,這是互相消耗。”

係統冇再接話。

寧馨翻了個身,腦子裡已經開始推演三天後的第一次正式見麵。

原劇情裡,見麵地點會是學校附近的高檔餐廳,塗銘安會穿深色休閒西裝,全程表情不多但會觀察在座的每個人。

原身犯的第一個錯誤是精心打扮。

她那天穿了紅裙,化了濃妝,一進門就像在走紅毯。

這種操作在塗銘安眼裡等於在身上直接掛了個警示牌。

這次,她得從這裡開始改變……

寧馨無聲地笑了一下,翻了個身,麵朝牆壁。

她閉上眼,腦海裡開始播放原身從小到大的記憶碎片。

四歲第一次進舞蹈教室,扶著把杆不敢鬆手;

七歲在市裡的比賽拿了銀獎,爸爸媽媽在臺下哭了;

十二歲父母托舉,原身獨自去省城藝校,每周隻有一通電話,她從來不敢說想家;

十五歲拿全國桃李杯少年組金獎,保送b大附中;

十八歲以專業第一的成績考入b大舞蹈係,報道那天爸爸媽媽來送她,在校門口站了很久。

原身是典型的“小鎮做題家”。

冇有背景,冇有資源,隻有一身的傷病和不要命的練功。

這些年她用壞的練功鞋有上百雙,腳趾變形、腰肌勞損、膝蓋積液,但這些在原劇情裡不值一提。

編劇隻需要她當個惡毒女配,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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