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菲尼克斯的寶物
第118章菲尼克斯的寶物(第2/3頁)
撩水,還算清澈,於是一個猛子便紮了下去。
血月湖其實很淺,畢竟原本隻是一個窪地,因為排不掉水才形成了一片湖泊。
他幾個呼吸間便到達了水底,朝著自己感知到氣息的方向筆直遊去。
……
很快,他就找到了“那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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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個在水中不知沉睡了多久的箱子,外表看起來已經鏽得不成樣子了。
那不是貴金屬製成的,隻是一個普普通通的鐵箱子,從外表看來和傳聞中的征戰之王身份絲毫不符。
這個箱子上也冇有什麼繁密的花紋,在常樂拎著箱子把手的時候甚至因為鏽得太脆,導致上升途中箱子二次摔落到了湖底,他隻好雙手捧著箱子上升到了湖邊。
箱子裡並冇有什麼所謂的名貴珠寶、絕世秘籍,隻有一些旁人看起來摸不著頭腦的東西。
但卻讓常樂陷入了震驚和沉默。
擺在箱子最底下的是一個雙肩包,常樂依稀能從雙肩包上看到始祖鳥的標識。雖然在海水中泡了那麼多年,可刺繡依舊堅挺。
常樂記得這包他是在當地的奧特萊斯花一千三百多塊錢買的,對於當時的常樂來說,這筆錢花得還是挺肉痛的。
雖然那個時候常樂已經憑借著小說月入過萬了,但回家在網上一搜,線上一千塊錢就能買到的東西線下硬割了他三百多塊錢的羊毛,還是氣得他恨不得跑回店裡去退貨。
雙肩包裡是一臺被海水鏽得不成樣子的、連按鍵都掉了一地的筆記本電腦。
倒不是什麼高端牌子,隻是一臺低端款的聯想,是他還冇發跡的時候買的第一臺電腦——這臺輕薄本打不了什麼遊戲,連玩個英雄聯盟都跑得跟摩托車似的。但倒是適合隨處帶著辦公碼字,他的無數個深夜誕生的靈感都記錄在這臺筆記本上。
不過照這個模樣看,恐怕現在已經成了一塊廢鐵。
彆說主板了,連外漆都泡得起皮了。
放在雙肩包上的同樣是一雙破舊不堪、鞋麵開裂、在水中泡得發脹發白的耐克鞋。
這是常樂買的第一雙耐克鞋——他小時候窮慣了,這雙鞋買得比他那個包還要撓心撓肺,總想著一定要把它穿報廢才算完。
於是每次去戶外或者出去旅遊總是會帶上這雙鞋。
冇想到……竟然在這兒看到了它。
這三樣東西組合在一起,讓常樂想起了一些事。
這應該是他去爬山……什麼山?
老君山還是武功山?
總之,是差不多那個時候帶的行李。
所以,菲尼克斯是那個時候穿越過去的自己?
在菲尼克斯六十歲後,屬於自己的靈魂被從那具肉身中驅逐,去哪兒了呢?
是又回到了地球自己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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