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9章該叫我什麽?
第679章該叫我什麽?(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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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蜜莉雅沉默。
她冇想到這個夜歌,居然這麽輕易的就看破了聖血石的秘密。
愛蜜莉雅:“聖血石是我們聖精靈王國特有的東西,你怎麽會知道的那麽清楚?”
夜歌:“你猜?”
愛蜜莉雅輕哼一聲:“不告訴我就算了。那......那你能不能把它還給我?”
“不行。”
“......”
“這是我憑本事得來的,所以它現在是我的了。”
“你......”愛蜜莉雅咬唇:“好歹我們也一起在極陰地宮當過隊友,一起戰鬥過,好歹也算是有點交情了......你,你怎麽這樣?”
“誰跟你有點交情。”夜歌瞥了她一眼:“你忘記了你是為什麽會被我寫上那些字,以及聖血石為什麽會被我拿走了麼?你欺負彆人,得到教訓純屬活該。還有,你指的當過隊友,就是指一路抱著我的大腿才活下來?”
“我......”愛蜜莉雅無言以對。
夜歌說:“還有,你是不是忘記了,我們在青龍地宮裡的時候簽訂過什麽契約了?”
隨即他抬手打了個響指。
一紙契約便被投放了出來。
【主仆契約】
【甲方簽署:夜歌(主人)】
【乙方簽署:愛蜜莉雅(奴仆)】
【雙方自願簽訂契約】
【契約內容:在契約失效之前,甲方(夜歌)將擁有隨意使喚乙方(愛蜜莉雅)的權力,且乙方(愛蜜莉雅)不得違抗。】
【贖身條件:乙方(愛蜜莉雅)需要在甲方(夜歌)身上賺取1000000點積分,即可贖身。】
【積分賺取方式:乙方為甲方做事,即可賺取積分。例如:服侍甲方爸爸一整天(包含洗漱丶洗臉丶喂飯丶洗腳丶穿衣丶做飯丶打掃房間丶打掃馬桶......等等等)即可賺取10積分。乙方為甲方做的事情越重要,可賺取的積分越多,由契約係統自動評定。】
【甲方義務:無】
【註:乙方在麵對甲方時必須要使用敬語稱呼主人,不可違抗甲方的一切命令,對甲方身邊的人同樣要使用敬語,在甲方麵前就是身份最低微的存在,不得抱怨,不得有負麵情緒,哪怕被甲方欺負了也要表達對甲方的感激,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惹甲方生氣,否則積分-1000。】
【註:契約一切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愛蜜莉雅:“...........”
“想起來了?”夜歌笑笑:“所以,你應該叫我什麽?”
“......”愛蜜莉雅屈辱的低下頭,輕咬嘴唇,委屈巴巴:“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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