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風起於青萍之末
第三十八章:風起於青萍之末(第4/6頁)
西關的“家佳樂”;“惠民小賣部”的老板是林凡的初中同學張強;
之前林凡幫他修過收音機,那收音機是張強他爹留下的,壞了好幾年,林凡琢磨了兩天,換了個零件才修好,張強說“你這情我記著”;
“家佳樂”的老板娘跟王猛的媳婦是遠房親戚,上次王猛媳婦生孩子,老板娘還來送了雞蛋和紅糖,說“產婦得補補”。
林凡想,能不能跟他們搞代銷?賣出去一件給他們提一塊五,這樣既能擴大銷路,還不用自己壓貨,風險小。
“惠民小賣部”的老板張強,開張第一天就出了個小插曲——有個穿碎花裙的年輕媽媽,手裡捏著十塊錢,本來是去錢老西家買仿品的;
路過張強的店,看見掛著的“笑笑牌”童裝和牆上貼的紅星廠質檢報告,停下腳問:“這真是紅星廠做的?我家娃穿化纖的總起疹子,上次穿化纖衣,疹子半個月才好,去醫院花了二十多塊。”
張強趕緊拿出林凡給的樣品,讓她摸:“我老同學親自盯的廠,你看這針腳,每厘米八針,老錢那貨我見過,針腳稀得能透光,上次我去老錢家,看見他的布都是粗布,還沾著灰。”
年輕媽媽當場加了五塊錢,買了件米白t恤,第二天又帶了兩個同事來,說“娃穿了一夜冇撓,比之前買的都軟,值了”。
不到一周,張強的小賣部就賣了三十多件,他給林凡打電話時,聲音都透著笑:
“凡子,你這貨救了我的店!之前我這小賣部就靠賣醬油醋撐著,現在天天有人來問童裝,連帶著醬油都多賣了好幾瓶,上次一天賣了十瓶醬油,比平時多賣了一半!”
晚上店裡關了門,臺燈鎢絲滋滋跳了一下,暖黃的光落在筆記本上,把字照得暖暖的。
林凡握著鋼筆——是“英雄616”,他用了三年,筆尖有點禿,寫起字來卻很順手,上次筆尖壞了,他自己用鉗子夾了夾,還能用;
筆尖劃過紙頁,沙沙聲混著窗外的蟬鳴,蟬聲嘶嘶的,是夏天快結束的聲音。他把應對策略一條一條寫下來:
加印“紅星定製”吊牌,袖口繡小太陽刺繡,吊牌背麵蓋紅星廠車間公章;上次有顧客說,看見公章才放心,覺得是正品,不會買著仿品。
王猛每周去兩個鄉鎮趕集(柳溪鄉逢五、清溪鄉逢十),帶樣品和紅星廠徐主任開的質檢報告(證明是100%純棉),再帶點小糖果,給試穿的孩子;
這次柳溪鄉賣得好,下次多帶點貨,再加點童褲。聯係“惠民”“家佳樂”等三家小賣部搞代銷,簽訂單,約定賣不出去可退貨,每件提成1.5元;張強的店賣得好,再跟其他店說說,擴大銷路。
店裡搞“買二送一”活動,送小襪子(五毛錢一雙批發的,質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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