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王猛與笑笑
第三十章:王猛與笑笑(第4/5頁)
藍的t恤。
林凡的日常,全是藏在細節裡的妥帖,像把日子縫進了棉布裡,針腳細密。
每天清晨六點半,他準會推開店門,先給窗邊的小盆栽澆水,那是笑笑去年在路邊撿的多肉,葉子胖乎乎的,像小嬰兒的手指,葉尖還帶著點紅。
他怕曬壞,特意放在散光的窗臺上,澆水時隻用小勺子,一次澆三勺,怕澆多了爛根,勺子是之前買奶粉送的,塑料柄都磨白了;
整理童襪時,指腹會多捏兩下棉線,檢查有冇有勾絲,發現有根線頭翹起來,就摸出兜裡的小剪刀——那是他從老家帶來的,木柄都包了漿,磨得發亮,剪刀尖有點鈍,他還自己磨過;
仔細剪掉,剪下來的線頭會攢在小紙包裡,攢多了給笑笑玩;有次發現一雙襪子的針腳歪了,襪口有點鬆,他乾脆坐在櫃臺後,用針線重新縫了一遍,線用的是耐磨的滌綸線,縫得手指發酸;
指尖被針紮了個小紅點,滲出血珠,他用嘴吮了吮繼續縫,最後還在襪口縫了個小小的“笑”字,針腳歪歪扭扭,卻透著心意,打算留給笑笑穿,孩子見了準高興。
中午幫客人挑童裝,他會蹲下來跟孩子平視,聲音放得輕輕的,像怕嚇著剛出殼的小雞:
“這衣服是純棉的,洗了不變形,你穿在身上跑,風都能從衣角鑽進去,涼絲絲的;
上次有個跟你差不多大的小朋友;穿這個去廣場追蝴蝶,跑了半個鐘頭,回來跟我說‘叔叔,這衣服不悶汗,比我媽媽買的舒服’。”
說的時候還會把衣服貼在孩子胳膊上,讓孩子感受麵料的軟;傍晚關店後,牽著笑笑的小手往筒子樓走,聽孩子數路邊的石子:“一、二、三……爸爸你看,這顆石子像小月亮!”
他會彎腰撿起來,用衣角擦乾淨了塞給笑笑,衣角是他襯衫的下擺,洗得發藍,還沾著點棉絮,看著孩子把石子放進小口袋,還拍了拍,怕掉出來,心裡軟得像化了的麥芽糖,連腳步都輕了。
筒子樓的樓道冇燈,晚上黑得伸手不見五指,他每次都背著笑笑走,左手扶著牆,牆上的石灰會蹭在手上,白花花一層,右手托著孩子的腿,嘴裡還數著臺階:
“一、二、三……還有五步就到家啦,到家爸爸給你熱牛奶。”
牛奶是袋裝的,要倒在小鍋裡熱,怕煮糊了,他會盯著鍋邊的小泡,冒熱氣了就關火。
王猛早成了他的左膀右臂,連骨頭縫裡都透著實誠。
搬貨架時,他會把重的往自己肩上扛,貨架上放著十幾件厚衛衣,壓得他肩膀發紅,布痕印得深深的,像刻上去的,他還說
“凡子你瘦,這點活我來,我年輕力壯的,扛著跟玩似的”,說完還拍了拍肩膀,笑得露出兩排白牙;
理貨時,會把橡皮按顏色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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