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方瑜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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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的施工報備許可。”
“陸總,住建的報備是住建的事,我這邊接到的是群眾舉報。有舉報就得查,這是程序。”
“馮隊長,查可以,但封停需要書麵的執法決定書,蓋城管局公章,註明法律法規依據和救濟途徑。你貼封條用的是什麼文書?”
馮隊長的表情繃了一下,媽的,上崗這麼多年,到哪不是一查一個準,這還是第一次碰見問城管要文書的。
“文書我們自然會補!讓你停工你就先停工!怎麼,你想抗法?”
“冇有文書,封條無效。”陸明的語氣始終平著,不高不低。
馮隊長把文件夾合上,夾在腋下,退了半步。
“陸總,我勸你配合一下。查完冇問題,自然解封。你硬要施工,後果自負。”
“馮隊長,我再確認一遍。”陸明舉著手機,錄像一直冇關。
“你今天的執法行為,有冇有正式的執法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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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隊長盯著他手裡的手機,太陽穴的肌肉動了一下。
“你在錄像?”
“對。”
“你還錄上像了……給我……”
“公民有權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和記錄。”
這句話不是陸明說的。
是方瑜說的。
她不知道什麼時候到的,站在陸明身後兩米的位置,黑色套裙,黑框眼鏡,手裡拿著她那個舊公文包。
“馮隊長。”方瑜走上前,從包裡抽出一張名片遞過去,“正信律師事務所,方瑜。我是雲夢投資的法律顧問。”
馮隊長接過名片,看了一眼。
方瑜繼續說:“你們的執法程序存在三個問題。
第一,城管部門對建築施工噪音冇有直接管轄權,管轄權在生態環境局。
第二,實施行政強製措施,需要出具書麵決定書並送達當事人,你們冇有。
第三,粘貼封條屬於查封扣押措施,適用《行政強製法》第二十二條,需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請問,你們城管局長批了嗎?”
三個問題,句句踩在程序的刀刃上。
馮隊長的臉色暗了一層。
沉默了四五秒,他掏出對講機,走到執法車旁邊,背對著眾人按下通話鍵,聲音壓得很低。
兩分鐘後,他走回來。
“今天先這樣。”馮隊長的語氣退了半格,“封條先不撤,我回去跟局裡彙報,等正式通知。”
“封條必須現在撤。”
方瑜的語氣冇有任何商量餘地,“冇有合法文書的封條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如果你們不主動撤除,我十分鐘之內向城管執法監督熱線投訴,同時向縣法院申請行政複議。”
馮隊長的喉結動了一下。
他回頭看了一眼那兩個協管,下巴朝封條的方向抬了抬。
“撕了。”
兩個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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