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打架
第306章打架(第5/6頁)
麼總寫這兩句?”
女孩認真回答:“先生說,記住這句話的人多了,壞人就不敢來了。”
風吹過山穀,帶來遠方學堂的鐘聲。
同一時刻,京城禦史臺新任女禦史正在審理一起拐賣案。被告竟是某王爺的管家,妄圖將一名逃婚民女獻給王府作妾。她當庭宣判:
>“根據《婚姻律》第七條,強迫婚姻屬重罪;依《人身保護法》第三章,任何人不得剝奪他人自由。現判被告杖一百,徒五年,賠償受害人精神損失五十貫。王府若不服,可上訴大理寺。”
退堂後,同僚私下勸她:“王爺勢大,何必硬碰?”
她淡淡一笑,摘下發簪,露出底部刻著的一行小字:
>**“南山出品,必護弱者。”**
夜深人靜,念荷獨坐梅園。
她已年過五十,鬢發半白,咳嗽日益頻繁。太醫說她肺疾加重,恐難再撐三年。
但她仍每日授課、批卷、接訪申訴者。有人勸她歇息,她總是搖頭:“李使君四十八歲就走了,阿螢二十有七便殉道。我多活了這些年,已是上天厚待。”
一日黃昏,她收到一封匿名信,無署名,無地址,隻有寥寥數字:
>“你點的燈,照亮了太多人的眼睛。有些人,不想看見光。”
她看完,輕輕吹滅燭火,從枕下取出一把短刃,藏於袖中。
翌日清晨,學生們發現她臥床不起,高燒不退,唇邊溢血。
可當她們欲扶她就醫時,她卻掙紮起身,披衣整冠,拄杖走向講堂。
“今天……講《憲法原理》。”她喘息著說,“最後一課。”
堂中寂靜無聲。
她站在臺上,望著滿屋年輕麵孔,緩緩開口:
>“你們問我,為什麼堅持?因為我見過黑暗裡的哭聲。我聽過母親賣女換糧時的哀求,看過妹妹被兄長活埋時的手指摳進泥土……我知道,法律不是萬能的,但它是我們唯一的武器。”
>
>“也許有一天,我會倒下,貞元會被查封,碑林會被鏟平。但隻要還有一個女人記得‘尊嚴’二字,隻要還有一個孩子願意為弱者說話??光,就不會滅。”
>
>“記住,正義不會從天而降。它需要人去爭、去拚、去死守。你們每一個人,都是燈芯。燃燒自己,才能照亮彆人。”
>
>“現在,輪到你們了。”
話音落下,她緩緩閉眼,昏倒在講臺之上。
七日後,念荷卒於南山梅園,享年五十三。
臨終前,她留下遺囑:
>“不立碑,不諡號,不入賢良祠。若有人念我,請教一個女孩讀書識字,便是最好的祭奠。”
百姓不遵。
自發集資,在她常授課的梅樹下立了一尊石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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