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大結局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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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章大結局了嗎
當晚,新州市警局發布了第二份通報。這份通報洋洋灑灑寫了幾千字,針對廣大網民連日來的種種疑惑,逐一進行了詳細的解答和說明。
通報中聲稱,此前被網友扒出的打人女子是城管局副主任的信息並不真實,隻是同名同姓造成的誤會,該女子實為越山區本地一名普通村民,從事個體經營。
至於網傳的居家拘留一說,同樣被指不實,通報明確表示女子已被正式拘留。
而網友們高度關註的那名黑衣男子,通報裡也作出了澄清。他並非警察局的民警,和打人女子是同村的村民,兩人相互認識,且均無公職身份。
通報還提到,打人女子已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表達了悔過之意,不僅寫下了道歉書,還獲得了被打男子的諒解,願意承擔全部醫療費及相關損失賠償,並附上了一份和解協議書作為證明。
最後,通報將該案件定性為一起普通的行車糾紛,稱其情節尚未構成尋釁滋事。
這份通報一出,網友們反而更糊塗了。被打男子前幾天還在視頻裡態度堅決地高喊絕不和解,這才過去短短兩三天,怎麼就突然達成和解了呢?
顯然,大多數網友並不買賬。想打人就打人,想罵人就罵人,這還算是法治社會嗎?
逆行、加塞、打人、逃逸,這麼多行為加在一起,隻拘留十天,還不構成尋釁滋事?難道法律也看人下菜碟,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標準?這女子背後的保護傘到底有多大,才能讓通報如此顛倒黑白?
網絡上的質疑聲,憤怒地聲浪此起彼伏,比之前更加洶湧。
更有細心的網友翻出了兩年前的一樁舊案。當時有個學生因積怨報複當年的老師,扇了對方四巴掌。而且還是並非毫無緣由的恨意,是相識之人積下的怨氣,可最終學生被判了一年六個月的刑期。
反觀這次的打人女司機,與被打者素不相識,無冤無仇,行事卻比當年的學生囂張得多,造成的社會影響也更為惡劣,怎麼看都更符合尋釁滋事的要件。
可結果僅僅是行政拘留,甚至還是居家拘留。同是打人,判決卻天差地彆,這樣的差距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儘管廣大網友滿心不服,可心裡都隱隱覺得,這件事或許已經走到了大結局。
這真是大結局了嗎?會不會像去年的亮證姐事件那樣,後續迎來劇情大反轉?
很多人心裡都打了個問號,可看著眼前的結果,又覺得一陣憋屈。難道有權有勢的人,真的可以在這片土地上隻手遮天嗎?
不過也有人不願相信,畢竟這屆市政府平日裡做了不少實事,口碑一直不錯,怎麼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難道其中也牽扯到了某些大人物的利益,才使得事情如此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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