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討價還價與危機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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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道理,隻要自己動手,無論怎麼算,都是自己虧。
與其如此,不若且先看看,他們是否真的在為百姓做事?
若是幌子,後麵有的是機會。
若不是幌子,這份差事也並無不美。
……
西城,燈火通明。
“爹,那個燈籠好好看,上麵好像有字,寫的什麼?”
刀疤女滿臉好奇地打量著前方的一排紅燈籠,顯得有些興奮。
“輕音!”
“輕音是什麼意思?”
“輕是力度很小的意思,音就是說話,所以,輕音是說,要小聲說話,竊竊私語。”
刀疤女盯著紅燈籠上那兩個字,歪著腦袋思考了一會兒,將嘴貼在曹筆耳畔,以很小的聲音問道:“爹,就像這樣嗎?”
曹筆笑著嗯了一聲。
……
註釋1:《神策營營冊》條令前十條。
第一條:凡營中之人,不得恃術法淩弱,不得假營威虐民。術法非私器,營威非私名,以之欺人者,與禽獸同。違者,三刀之刑,逐出營籍。
營冊訓曰:恃力者必亡於力。
第二條:營中同袍,不得私鬥,不得以術法相殘。有隙可陳於督營官,營中自有公斷。違者,重則削籍,輕則黜職,永不複用。
營冊訓曰:同室操戈,其禍烈於外敵。
第三條:營中之人,不得擅入凡人官署,不得乾預民政。若非妖邪作亂,軍務急報,不得以營中名號行事。違者,杖五十,黜職三月。
營冊訓曰:術法亂政,其始微而其終巨。
第四條:營中所獲之物,所收繳之資,所配給之俸,須逐筆入冊,不得私藏隱匿。違者,追贓三倍,削職查辦。
營冊訓曰:貪墨者,術法自汙,根基自毀。
第五條:營中擢升,調遣,獎懲,須據實考核,不得因鄉黨之誼,師生之情而有所偏私。違者,黜職終身,永不複用。
營冊訓曰:徇私者,營之蛀蟲,蝕柱而不知。
第六條:營中之人,非戰事,非妖邪,非營令所指定之敵,不得擅傷人命。動手之前,先自問三聲:是否必須?是否合律?是否有令?三問之中有一否,即不得出手。違者,輕則廢力,重則斬首。
營冊訓曰:汝非天意,莫代天行。
第七條:凡妖邪作亂,外敵入侵,百姓呼救,營中之人須當先應,不得推諉,不得借故避戰。違者,軍法從事,斬無赦。
營冊訓曰:退避者,雖生猶死;應戰者,雖死猶生。
第八條:營中之人,以術法為憑,以血身為器,心若不正,力必為禍。財色、酒肉、權柄、虛名,皆為蝕骨之毒,近之則迷,迷之則陷,陷之則不可救。凡入營者,須常自問本心,若有可趁之隙,當自縛請離。
營冊訓曰:凡以權謀私者,必墜私欲,久而沉溺,必死無疑。
第九條: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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