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5章我要你們20%股權
第1075章我要你們20%股權(第2/2頁)
。”盧偉兵看向陳星。
陳星對旁邊的張法康點了一下頭。
張法康會意,從麵前的公文包裡抽出一份文件,起身走到桌子中間,把文件遞到了張帆手上。
文件封麵上印著紅星科技的logo,標題寫著《生物識彆核心專利許可合作框架協議(草案)》。
“張總,這是我們擬定的合作框架,請過目。”
張帆接過文件,翻開第一頁。
密密麻麻的條款,專利許可協議草案,後麵還附了一份技術授權清單和一份費用結構說明。
張帆看了不到半頁就開始頭大了。
什麼“非獨占、可分許可權限”,什麼“標準必要專利與實施相關專利的分級授權”,什麼“最小可銷售實施單元”。
怪不得陳星讓自己帶法務。
張帆把文件往右手邊遞了一下,法棍湊過來,三個人的腦袋擠到一起去看。
方舟是專門做知識產權的,翻文件的速度很快,一邊看一邊在關鍵條款旁邊用鉛筆做標記。
看了大約兩坤分,方舟低聲在張帆耳邊說道:
“張總,核心模式是這樣的,紅星將整套按壓式電容指紋識彆的底層專利授權給彙頂,彙頂獲得完整的參考設計、算法接口文檔,許可費用按最小可銷售實施單元計算,也就是按我們出貨的每一顆指紋芯片來收。”
“每顆芯片多少?”張帆問。
方舟翻到附件的費率表:“固定版稅,不與終端售價掛鉤,手機廠商怎麼定價不影響這個數字。”
張帆的表情從緊張變成了驚訝,又從驚訝變成了確認。
紅星真的要把底層專利授權給彙頂。
按壓指紋識彆的底層專利包、參考設計圖、算法接口文檔,全在授權範圍內。
費用結構也很清晰,一筆一次性的授權費打底,後續按照彙頂每顆出貨的指紋芯片計算版稅。
註意,是按芯片顆數計費,不是按終端手機臺數。
這個區彆很大。
紅星收錢的對象是彙頂,不是手機廠商。
彙頂把指紋芯片也好,整套做好的模組也好,賣給大米、oppo、聯翔或者任何一家終端品牌,終端廠商不需要再和紅星另簽專利協議,專利成本由彙頂消化,體現在芯片報價裡。
對下遊手機廠商來說,買彙頂的芯片就等於買了一張紅星的專利通行證。
另外還有一項單獨列出來的條款,專利許可隻給權利,不包含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