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收版權,速戰速決
第252章收版權,速戰速決(第2/3頁)
對方年過六旬,身上帶著一股老派文人的儒雅和商人的精明。
“馬總,久仰紅星大名。你們的‘心係天下’,在寶島這邊也是一機難求啊。”段老板客氣地寒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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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老板過獎了。”馬樂微笑著,直接亮出了底牌,“今天來,是想和滾石談一個合作。我們想買下滾石唱片所有華語歌曲的,互聯網播放權。”
段老板愣了一下。
“互聯網播放權?”他重複了一遍這個詞,表情有些古怪,“馬總指的是,放在網絡上供人下載收聽的權利?”
“可以這麼理解。”
段老板笑了,他靠在椅子上,慢悠悠地說道:“馬總,不是我潑你冷水,這個‘互聯網播放權’,現在就是個燙手山芋,網絡上到處都是盜版,用戶根本冇有付費下載的習慣,我們自己也嘗試過做數字音樂,結果虧得一塌糊塗。”
“我們現在主要的收入,還是靠ktv版權、商演和一些影視授權,至於網絡……唉,不提也罷。”
他的話裡,充滿了對互聯網音樂市場的無奈和悲觀。
這正是陳星預判的,這個時代所有內容生產者的通病。
他們手握金山,卻不知道鑰匙在哪,隻能眼睜睜看著盜版橫行,把金山搬得一乾二淨。
馬樂點點頭,表示理解:“段老板說的這些情況,我們都清楚。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想嘗試做一點不一樣的事情。”
“我們願意出價,買下滾石的這份互聯網播放授權30年,至於以後是賺是賠,都由我們紅星自己承擔,對於滾石而言,這算是一筆冇有任何風險的純收益,您覺得呢?”
段老板的眼睛亮了一下。
說白了,就是有人願意花錢,來買一個他們自己都不知道怎麼賺錢,甚至覺得根本賺不到錢的“廢品”。
而且人家也不要全部曲目獨家授權,也就是說未來自己可以再賣一次或者n次。
這種好事,哪裡去找?
“哦?不知道紅星願意出多少錢?”他故作矜持地問道。
馬樂伸出了五根手指。
“五千萬,新臺幣。”
這個價格,折合人民幣也就一千多萬。
用一千多萬,買下滾石唱片三十年來積累的所有經典曲目,包括羅大佑、李宗盛、周華健、張震嶽、五月天……這份名單,幾乎是半部華語流行音樂史。
在後世看來,這簡直是白送。
但在2010年,在段老板看來,這卻是一筆不小的巨款。
五千萬新臺幣,可以讓他們簽下好幾個新人,可以辦一場大型演唱會,可以彌補過去幾年在數字音樂上的虧損。
而他們付出的,僅僅是一個虛無縹緲,看不見摸不著的“互聯網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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