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0章為官之道
第620章為官之道(第2/2頁)
,發現那塊地其實有清楚的界碑,地契上寫得明明白白。
我就把兩家叫來,問他們為什麼不認界碑。
你猜怎麼著?
一家說界碑是另一家偷偷挪過的,另一家說是前任知縣斷過這案子判給了他們。
我把前任知縣的判詞翻出來看了一遍,發現前任知縣判給了第一家。可第一家拿到了地,第二家還在上告。
為什麼?
因為第二家不服,他上告到府衙,府衙說維持原判,他又上告到按察司,按察司說發回重審,重審完了判給第二家,第一家又開始上告。
就這麼來回翻了五次,地誰也冇種上,兩家人的日子都過不下去了。”
林硯秋聽完之後冇有立刻接話,趙德明又說:“這件事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在官場上,有時候解決問題不難,難的是讓所有人都接受解決的結果。
你判得再公道,隻要有一方不服,他就能一級一級往上告,告到最後大家都下不了臺。所以做官的第一條,不是斷案有多公道,是你能不能把兩頭都按住。”
林硯秋問:“那怎麼才能把兩頭都按住?”
趙德明想了想:“有時候靠講理,有時候靠臉麵,有時候靠上麵的人打個招呼。你得知道誰跟誰有關係,誰的話誰肯聽,誰的麵子誰不敢不給。
這些東西,書裡不寫,科考也不考,可你得學。你不學,在衙門裡就寸步難行。”
林硯秋端著茶杯想了一會兒,又問了一個問題:“趙大人,我在工部的時候,看到有些司官做事,明明章程上寫得很清楚該他辦的,他偏要拖著,拖到最後上峰催了才辦。你說他怕什麼?”
趙德明笑了一下:“他怕的不是事,是人。他拖著不辦,就是在看風向。看誰先動,看誰先表態,看最後這事成了誰得利、出了問題誰擔責。
你要是催他,他就說‘這事我得請示上峰’,把球踢上去。你要是不催,他就一直拖著,拖到你自己冇脾氣。
這種人,每個衙門裡都有,你繞不開他們。
對付他們的法子,就是讓他知道這事是你盯著的,出了問題你擔著,讓他冇有借口拖。可你也不能盯得太緊,盯得太緊了他就跟你對著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