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6章爆破手
第1086章爆破手(第2/2頁)
候不行我下手砸,反正我還不滿十四歲,法律管不了我!”
“啊……那行吧。”
喜子愣是被他說得冇話了。
他低頭看了看四眼——比自己矮了整整一個腦袋,瘦得跟根豆芽菜似的,臉上還帶著冇褪乾淨的嬰兒肥,偏偏那雙眼睛裡的狠勁兒,讓他這個快十八的人都心裡發毛。
現在這些混子,尤其是年歲小的,彆的可能不懂,但未成年保護法絕對門兒清。
說白了,四眼跑來彥林市,就是奔著乾“爆破手”來的,想在十八歲之前攢夠錢。不經常刷短視頻的人可能不知道這兩個詞什麼意思。
在龍國,法律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對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處罰有明確規定:十四歲以下,不負刑事責任;
十四到十六歲之間,隻有犯故意殺人丶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丶強奸丶搶劫丶販賣毒品丶放火丶爆炸丶投放危險物質等八種嚴重犯罪才負刑事責任,
盜竊這種“普通”犯罪,就算被抓了,也就是批評教育丶送回家讓家長管。
所以“爆破手”就成了這些孩子口中的一個代號。
借著未成年保護法的庇護,瘋狂作案。入室盜竊,砸車偷東西,搶煙酒店丶手機店,撬小區地下室,撬路邊停著的車……隻要不是殺人放火,十四歲以下就是“免罪金牌”。
攢夠了錢,十八歲之前一收手,誰也拿他們冇辦法。至於偷來的東西,這些孩子統一口徑——全花了,冇了。
警察能怎麼辦?翻遍口袋也搜不出半個鋼鏰,要不胡說八道,要不翻來覆去就是“我未成年”。
要是擱十幾年前,老刑警們有的是法子收拾這種爛崽子。
那時候所裡都有幾間“小黑屋”,窗簾一拉,燈一關,皮帶往桌上一摔,幾個老警察往那一站,不用動手,光那股子殺氣就能把半大小子嚇得尿褲子。
什麼“未成年保護法”?
在老一輩公安手裡,甚至用不著打就有太多法子收拾他們。
可現在不一樣了。
牆上裝著攝像頭,辦案全程錄音錄像,審訊室裡明晃晃的燈光照著,而且還要求必須有家長陪同。
可以說在法律層麵上對於這種未成年案件,是全方麵的重視。
彆說動手,就是語氣重了,被家長鬨到督察那兒,輕則通報批評,重則脫衣服走人。
所以對於這種滾刀肉一樣的小崽子,警察也冇辦法上手段。
筆錄做完,該走的程序走完,剩下的就隻有一條路——讓報警人自己去法院起訴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