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警察,怎麼給我悍匪係統!

第557章李天驕?關鍵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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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7章李天驕?關鍵理由(第2/3頁)

說到一半,董秋雪的腦海之中瞬間就像是劈過一道閃電一般。

雙眸死死盯在了這句話的兩個關鍵詞之上,嘴裡更是隨之呢喃著:“十年前!一歲!”

“這這....”她眼眸之中全是不可思議的震驚,而旁邊的胖乎乎的閨蜜眼見她臉色突變,也是知曉其已經反應過來。

冇錯。

如果這份dna資料庫的資料未出錯,那麽孫曉涵...不,應該叫她李天驕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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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並非是十四歲,而是未滿十二歲。

而就在此時,蘇銘的聲音從容不迫的響了起來。

“根據龍國刑法規定,滿十六周歲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不滿十六歲,犯故意殺人丶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丶強奸丶搶劫丶販賣毒品丶放火丶爆炸丶投放危險物質罪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應當負刑事責任。

而對於不滿十二歲的未成年.....”

講到這裡的蘇局長刻意地頓了頓,伸手抿了口茶水之後,才不急不慢的說:“按照我們龍國刑法來講,不滿十二周歲的人,不負刑事責任。”

僅此一語,為此案徹底蓋棺定論。

會議室同時也陷入了短暫的寂靜之中。

不是因為蘇局長本身的威望,讓眾人都不願意反駁他。

是因為龍國的法律正是這樣規定的!

未滿十二歲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

這是因為這個年齡段的兒童身心發育不成熟,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缺乏足夠認知。

當然,這不代表他們的行為可以被忽視。按照規定來講,未成年犯法造成的損失,需要監護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但是...不巧的是,此時孫曉涵的監護人的孫家...

甚至更不巧的是。

如果案件換做平時這麽處理,必然會致使受害人家屬們的勃然大怒,甚至會引起上訪。

而孫家....

一個完美的邏輯閉環,讓洪隊長無奈的搖了搖頭,他看了看屋內眾人極為精彩的表情,緩緩說道:“案件偵查到這個地步,我們專案組的工作也接近尾聲了。”

洪隊長白了眼端坐主位的蘇銘,此時他就是再傻,也反應過來了。

石培就算是能夠搜出那張孫家的全家福,但是想要讓市局法醫辦公室十個小時就比對完成,並且出具檢測報告。

蘇局長要是不發力,僅憑他石培一個剛入職的新警。

壓根不可能。

虧你還假模假樣的發起緊急會議進行討論,呸!

該死的大隻佬,嘴這麽嚴?會議之前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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