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1章第二次嚴打
第2141章第二次嚴打(第3/3頁)
過駭人聽聞的暴行。
截止到玖柒年伏法時,他已經殺害了十七人,重傷十五人。
這貨就是屬於典型的反社會人格,通俗點講就是個心裡扭曲的變態。
哪怕是在法庭上,他都曾親口所說過一段,讓人聽了忍不住想當場弄死他的話:
“我服刑出去還要殺人,殺那些受法律保護的人。
如果法律判我二十年,我出去就殺成年人。
如果法律判我無期,我出去後年紀大了,冇有能力殺成年人,我就去殺孩子,能殺多少殺多少,至到殺不動為止!!!”
白寶山案,隻是當時治安狀況的一個縮影。整個九十年代中前期,社會上時不時的就會發生類似搶劫殺人的大案。
玖伍年的案件數量就高達一百五十多萬件,但到了玖陸年初,這個數字再次大幅上升,已經到了不下狠手治理不行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