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7章你不能把所有小說都按照推理
第647章你不能把所有小說都按照推理(第3/3頁)
罪嫌疑人認為凶器是一種帶有紀念意義的物品,並且是對於死者來說。
其次,犯罪嫌疑人每一次都是十分暴力的用勒死這一手法,說明犯罪嫌疑人對於自己力量非常自信。
一個人勒死另一個人,通常需要50秒的時間,完全控製被害者也需要30秒以上。
也就是說,連環殺人犯有自信能夠無論在對方如何反抗的情況下,壓製對方30秒。
並且,還是在對方求生欲拉滿的決死反擊情況下。
最後,就是那份仇恨。”
說著陸江影拿出【石佛湖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拍下的被害者照片。
“20年前的【三名銀行高管被害案】中,除了方曉暢這位鄧星緯的情人,是被巨大的力量勒斷頸椎導致死亡之外,其他三人的死亡,都是連環殺人犯力量控製的非常好一點點的勒死的被害者。
也就是,連環殺人犯非常享受那種剝奪生命流逝的快感。
可是,【石佛湖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幾乎冇有一點是相同的。
犯罪嫌疑人先用安眠藥迷暈被害者。
其次還用塑料綁帶拴住被害者的手腳。
這說明,犯罪嫌疑人對於自己的力量非常不自信。
最後,就是犯罪嫌疑人用拍立得給死者拍下照片。
可以看得出來,在拍照的時候,被害者並冇有死亡。
犯罪嫌疑人隻是將真空塑料袋套在被害者的頭上,拉緊束縛帶,等待著被害者慢慢死亡。
這完全冇有一點點勒死被害者那種對於生命流逝的掌控,和對複仇的快感。
如果,不是模仿犯的話,我們需要解釋另一個問題,連環殺人犯在作案的時候為什麼會發生這麼大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