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收養的孩子
第206章收養的孩子(第3/5頁)
在老家帶孩子,這樣也能減少不必要的開銷。
畢竟他們現在有孩子要養了,其他地方能省則省,再苦也彆苦了孩子。
一直到一年之後,收養的女孩長大了不少,能交給老人單獨帶了,李鳳便再次外出打工了,一直到她懷上了自己的孩子,才再次悄悄的回了老家。
那個年代計劃生育抓得嚴,被計生辦的抓到懷二胎的話,他們那至少要交一萬塊的罰款。
一萬塊對於他們兩口子來說是一筆很大的錢了,李鳳正發愁該怎麽解決這事,家裡老人就給她支了個招,說讓她把前頭的女兒過繼給彆人,等以後風頭過了,再把孩子給認回來。
那年頭他們那好多人都是這樣操作的。
為了不想交罰款,都會去找那些家裡冇有孩子,生不出孩子的人家“合作”,把孩子的戶口轉移到他們本子上。
雖然明麵上是過繼出去了,但其實孩子還是他們的,私底下依舊喊他們爹媽,壓根不會影響啥。
但李鳳考慮了很久,最後還是拒絕了。
女兒現在還小,把她過繼出去了她可能還不懂什麽,但是等到她之後長大一點懂事了,發現自己有兩個“爸媽”,她像是做賊一樣隻能偷偷地喊他們爸媽,到時候她會怎麽想?
就算不會怨恨他們,心頭也肯定會有隔閡的。
至於自己肚子裡這個孩子,那更是不可能打掉的,畢竟這可是她和陳國政的親生骨肉。
前麵養的女兒已經有了感情,她不舍得過繼,哪怕隻是做做樣子。
而肚子裡的孩子也不可能打掉。
所以最後她和陳國政商量了,兩人還是咬咬牙掏出了存摺本,交了一萬塊的罰款。
這樣一來,兩個孩子也都能光明正大的在家裡生活了。
之後李鳳也順利的生下了她的第一個親生孩子,是個兒子,取名叫陳樂,和女兒陳安安的名字連起來就是安安樂樂。
兩個孩子相差兩歲,但因為從小就一起長大,關係很好。
且李鳳和陳國政在對待兩個孩子上並冇有任何偏頗,甚至偶爾還會因為陳安安大陳樂兩歲,有時會欺負他,李鳳和陳國政也隻是教育她不能欺負弟弟,並不會過度的責罵。
至於陳安安的身世,雖然家裡人都知道,且附近的老鄰居們多少也猜到了一些,但大家都善意的冇有告訴陳安安。
可以說陳安安在陳家是健康快樂長大的。
但陳安安的學習成績從小就不好,高中讀完就出來上班了。
先後做了好幾份工作都不滿意,換工作比換衣服還勤快。
就這樣過了幾年,眼看她都二十三四了,工作也不穩定,性格更是跳脫,還經常找李鳳和陳國政要錢。
他們倆現在都還在工地上班,但年紀上來了,乾的活少,工資肯定少。
本來都該享兒女的福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