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5章《備忘錄》
第525章《備忘錄》(第3/3頁)
表,於635年12月24日在長安舉行會談,雙方就建立正式外交關係達成以下共識:
一丶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大唐自即日起相互承認並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二丶雙方同意在平等丶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丶互不乾涉內政的基礎上發展友好合作。
三丶雙方將儘快互設常駐使領館,並為對方使領館執行職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四丶雙方同意在經貿丶文化丶科技丶教育等領域開展交流與合作,具體事宜由後續協商確定。
五丶本備忘錄自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以中文和唐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使團團長庚雙,國安總參——劉建國王錚
大唐帝國代表:總理大臣——李越
公元635年12月24日於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