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親臨昌潯市,十二旒的冕冠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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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異複蘇。
靈並非魂靈,而是官方口中的‘靈力’。餘下的那個異,才是詭異的意思。
靈力伴隨著詭異複蘇,短短幾個月時間,修行者就能走完此前十幾年的道路,進展神速。
但是能接收到靈力的,並非隻有人類本身……或者說,並非隻有活物本身。
鬼物、死物同樣可以修煉,看林厭麾下鬼部的陳老神、良常等等鬼物就知道了。
這證明了一件事,就是昌潯市那城隍廟遺跡裡的那頭城隍,也能夠因為靈力而蘇醒過來,至少擁有相當比率的可能性。
所以當初官方的決定,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這也說清了,為什麼官方願意將觀泰市交給林厭規劃,他們煩心事已經夠多了,能保住一點是一點,既然民間有了自保的力量,那為什麼要拒絕呢?
隻是他們從冇有想到,林厭的提升速度之快,超越了〖國鎮局〗成立以來的所有記錄,哪怕是靈氣充盈的環境下,他的進步速度也是空前絕後的,斷崖式領先。
好在,現在結果是好的。
林厭有和官方合作的意願,而且強大到無可匹敵。,國家機器與最強個體的合作,便是強強聯合,這讓他們對未來有了更多信心。
隻是相比起這些,林厭現在更關心另一個問題。
那頭城隍是什麼等階的?
關於城隍,從曆史神格化的角度,最早記錄要追溯到三國時期,東吳孫權於239年首次建立蕪湖城隍廟。
之後在南北朝、唐宋時期,各有推動,直至明代之後,城隍體係才達到了鼎盛,一直到今天。
明太祖將城隍以陽間的行政體係劃分,為‘王公侯伯’四級,分彆對應了當時的都、省、府、縣。
而縣以下的小單位村落之類的,便不設城隍,因為有土地神負責管理,土地神的直屬上級是城隍。
再從城隍的品階來看。
當時地方官到了地方以後,便需要先去城隍廟,寓意著接受城隍的監督,象征著陰陽共治。
所以城隍廟的大小規模,城隍的等階,在禮製的約束下,是需要完全匹配地方官員官職的。
反過來,利用城隍廟的大小規模,便能夠大致推斷出那頭沉睡『鬼·城隍』等階和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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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府級及以下的還好,基本和現在的市、縣對應,再強也強不到哪去,可若是省打頭的城隍,那可就有麻煩了。
明代的省劃分,和現在有點不太一樣。
那個時候的省,是好幾塊現在的省級區域合在一起算的,按照方位、地方名,喚作‘xx布政使司’。
小一點的省也有現在兩三個省那麼大,大的在當時被喚作‘巨省’,更有現在四五個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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