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宣判徐聞案
第168章宣判徐聞案(第3/3頁)
苦命的兄妹:“本憲不是為了你們,也不是為了徐秀才,而是為了這大明律的臉麵,是為了給這世間一個交代!”
林川始終覺得“青天”這個稱謂壓力太大,自己隻是個拿著老朱工資的打工人,順便在這個爛透了的職場裡,搞點自己認為正確的操作。
既要守住《大明律》的底線,不讓這幫官吏覺得按察司可以隨意殺人;
又要狠狠地扇這幫勢利士紳一個耳光,讓老百姓覺得天還冇塌。
律法從來不是一味苛刑,德主刑輔、禮法合一,本就是中華法係的根脈!
昔年西漢董仲舒以《春秋》決獄,父為子隱、子為父隱,雖觸律條卻順人情,終得寬宥,便是法與仁並行的明證。
後世曆朝立法斷案,無不循此理:老弱廢疾可減等,親倫相隱不連坐,饑寒迫盜從輕發落,皆因法不外乎人情,律必本於仁愛。
隻知條文不知人情,是酷吏;
隻講人情不顧法度,是私枉。
此案,林川以律為基,以禮為綱,既守國法,又護公道,懲戒勢利,安撫民心,重情而不越法,以仁心行法,方讓百姓心服、四方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