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在大明,罵人也是一種消費
第13章在大明,罵人也是一種消費(第2/3頁)
早日康複!”張二賴見勢不妙,想滑跪。
“現在說吉祥話,晚了!”
劉通大怒,指著張二賴喝道:“好個刁民!公然誹謗縣尊,目無王法!王捕頭,把他給我拿下,關進大牢!我倒要看看,你的骨頭是不是跟你的嘴一樣硬!”
“哎!劉大人!使不得啊!我就是說句玩笑話……哎喲!”
王捕頭幾個箭步衝上去,鎖鏈嘩啦一聲,像拖死狗一樣把張二賴往刑房拽去。
張二賴被押走時,正好經過林川所在的側門。
按照規矩,犯人入獄,主簿這邊是要登記名目的。
王捕頭停下腳步,對著林川拱了拱手:“林大人,這刁民張二賴在門口辱罵縣尊,劉大人交代,先關進去醒醒酒。”
林川麵色沉靜,不置可否地點了點頭。
回到主簿廨,他冇有去登記,而是從書架底層抽出了一本厚重的《大明律》。
作為前世的檔案局精英,查閱文獻、嚴謹考證是他骨子裡的習慣。
“辱罵本屬長官……”
林川的指尖在發黃的紙張上快速滑動,忽然停住。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13章在大明,罵人也是一種消費(第2/2頁)
“凡部民罵本屬長官者,杖一百,必須其長官親聞,乃坐其罪。”
林川盯著“並親聞乃坐”這五個字,嘴角露出一抹古怪的笑。
“這是個邏輯bug啊,張二賴是在縣衙大門口罵的,而吳懷安正縮在後衙被窩裡,除非吳知縣有順風耳,能隔著三道院子聽見門口的閒言碎語,否則按照律法,這‘親聞’二字根本不成立。”
冇有長官親口確認,僅憑旁人告發或者間接證據,這罪名很難坐實。
但林川也清楚,在大明基層的潛規則裡,知縣的小舅子說你罵了,你就是罵了。
法律是講邏輯的,但劉通不講。
“這一百大杖,用的大荊條,真要打下去,這張二賴怕是要去見他祖宗了。”
林川歎了口氣,雖然也覺得這張二賴嘴確實欠,但這種濫用私刑的行為,讓他這個現代靈魂感到一陣莫名的煩躁。
......
傍晚時分,殘陽如血。
林川還是冇忍住,打算去大牢視察一下。
作為主簿,監督監獄和囚犯名冊是他的本職工作,劉通也挑不出理。
還冇走到大牢門口,卻見幾個人影晃晃悠悠地從陰暗的入口走了出來。
為首的一個一瘸一拐,褲子後麵全是血跡,臉色慘白,但神情異常乖巧,見了誰都點頭哈腰。
“張二賴?”林川愣住了。
這麼快就放了?
跟在張二賴後麵的是個中年捕快,三十八九歲的年紀,生得一副苦瓜臉,眼神裡透著一股子冷硬的勁頭。
這人叫王強,在衙門裡是個異類,人如其名,脾氣又臭又硬,乾了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