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解決皇家公司問題
第412章解決皇家公司問題(第3/3頁)
部放給民間。”
“皇家公司退出市井小額買賣,不再擠壓普通攤販、漁戶、小行商的生存空間。”
“國營隻用來平衡物價、壓製豪強、支撐國家新政,回歸最初創立的本心。”
“第三,法度永遠高於資本。”
“所有賬目、人事、貨殖往來,最終管轄權歸於國法,商行不得自成閉環。”
“資本不能淩駕於法度之上,這是朕的底線。”
張仲孚對此極為鄭重地回應道:“臣請將《商法》的管轄範圍明確寫入皇家公司章程。”
“從今往後,所有買賣收入當月結算,當月送入國庫,商行不許留存備用巨款,徹底廢掉泉州商人沿用千年的賬外藏銀陋習。”
“若有隱匿賬外白銀不入國庫者,不論品級高低,依《商法》從嚴論處。”
“以前的事,臣親自帶人去查,把那些遊離在戶部之外的散碎銀子全部追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