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三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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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三方合同
幽州道行臺府衙正堂,三方對坐。
案上攤著北疆行營剛送來的出關兵馬總冊,五萬七千人,含騎兵、步卒、輔兵、隨軍騾馬一萬兩千匹,作戰周期至少三個月。
堂外春深,燕山風灌進廊下,吹得案角那疊空白借券的邊沿微微掀動。
王樸率先開口。
他將一份前線剛需清單推到案中央:“五萬七千馬步,遠赴遼西錦州、白川、興中府,戰事至少三個月。”
“第一,糧草不能分批次小額緩慢輸送,大軍出關前六成糧秣必須全部入前線軍倉,剩餘四成隨戰事推進接續補給。”
“第二,甲械、衣袍等物料一並走商行漕運,若官府單獨調撥,戶部漕船運力不足,必誤伐遼時機。”
“第三,交割簡化,我行營出具總借券,分倉支取不用次次重複行文。”
“但商隊途經契丹遊騎地界,沿途必須由我軍派兵護航。”
“若貨船被劫掠,商行不可單方麵要求全額賠付,需區分敵情損耗與看管疏漏。”
“第四,借貸償還以遼西屯田、渤海通商權抵本息,不要求國庫出錢,不給陛下添負擔。”
和凝將前線剛需清單接過來細看了一遍,然後輕輕擱在案上。
他是幽州道行臺左仆射,代表中書、戶部與禦史臺坐在這張桌子前。
“王監察所言軍務實情不假,但軍商借貸開全新規製,不可無邊界行事。”
“其一,全部糧米、布匹、甲胄必須按戶部每年核定官價估值,何主事不得借軍需哄抬市價。”
“每一類物資單價造冊三份,樞密院、戶部、皇家公司各存一冊。”
“其二,借券分總券與分倉支取小票,每一筆出庫,軍方司倉、商行管事、我派文吏三方同時核驗簽字。”
“每月彙總賬目直達汴京,杜絕私下勾兌。”
“其三,劃定借貸紅線,五萬七千大軍額定借貸總額固定,前線不得臨時無度追加物資。”
“若戰事擴大需增糧增械,必須加急上表陛下禦批,三方無權私自增貸。”
“其四,超限田產與通商代償條款要寫明年限、產出核算方式。”
“渤海獨占海貿收益隻抵扣利息,大淩河屯田前五年糧米抵本金。”
“戶部每年派員核查屯田收成,防止商行獨吞邊利。”
“其五,士卒不得騷擾商行水手管事,商行亦不得私下饋贈金銀討好軍中將領,違者兩邊一並治罪。”
何啟坐在右側,麵前放著一本幽州商棧的倉儲存底冊。
他是李炎在圃田澤時就跟著的老人,對於此次合作他很是重視。
“和相公的規矩我認得下。公司亦自有底線,也得寫入條例,方能長久支撐朝廷曆次用兵。”
“第一,漕米、甲仗、藥材分三線起運,商船水手與裝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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