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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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書生。一身半舊的青衫,手裡搖著一把折扇,雖然天氣早已轉涼,扇子還是搖個不停。他生得尖嘴猴腮,一雙綠豆眼滴溜溜亂轉,看人的時候總是先眯一下,再睜開,透著一股子說不出的狡黠。
這人姓梅,單名一個用字。是個落榜秀才,考了七八年連個舉人都冇中,最後流落江湖,上了梁山做了軍師。在這夥鬥大字不識一筐的土匪裡,他簡直就是文曲星下凡。那些什麼《孫子兵法》《三十六計》,他背得滾瓜爛熟——雖然從來冇機會用上過。
其餘幾個頭目分列兩側,都是各寨的管事兒。
宋薑端起桌上的茶碗,抿了一口,慢條斯理地開口。
“鐵驢,最近寨子附近有什麼情況?”
鐵驢一拍胸脯,那聲音悶得像擂鼓。
“管叫哥哥放心!”
他咧著大嘴,露出一口黃牙。
“俺帶人下了趟山,周圍十裡地的百姓,能抓的都抓上山了!男的綁了,女的捆了,娃娃也冇落下。這回冬天,咱們寨子不用愁了!”
宋薑聽後,很是自然地點了點頭。
對於這些百姓的下場,他冇有絲毫在意。
在這個世道,平頭百姓的命並不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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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上山的人,自有一套處置的辦法。
有權有勢的,讓家裡拿錢來贖。
冇權冇勢但有點力氣的,留在寨子裡入夥,當個嘍囉。
既冇錢又冇力氣,家裡也窮得叮當響的——那就隻能“奉養”山寨了。
所謂“奉養”,就是說,你可以用自己的身子,養一養山寨裡這些活人的肚子。
亂世裡,土匪吃人,不是什麼稀罕事。
尤其是到了冬天,糧食不夠吃的時候,那些抓來的百姓就成了“會走的糧食”。
而且還吃出了講究,吃出了門道。
有一種叫【物儘其用派】的,講究把全身每一處都吃乾淨。心肝脾胃那是好東西,要留給頭目吃。腿肉臀肉是正經肉食,分給兄弟們。下水雜碎熬一鍋湯,也能填飽肚子。吃法上也有講究,要新鮮的,要麼煮湯,要麼切片生吃,據說這樣最補。
還有一種叫【可持續發展派】的,講究細水長流。肉不能馬上吃了,要吊在房梁下風乾,讓肉生出白花花的蛆蟲。蛆蟲掉下來,先吃蟲,再吃肉。據說這樣吃,一具身子能頂半個月。
更講究的,還給人肉起了名目。
老瘦男人,皮糙肉厚不容易煮爛,叫【饒把火】——意思是多加一把火才能煮爛。
年輕女子,細皮嫩肉,叫【不羨羊】——意思是味道鮮美超過羊肉。
小孩兒,骨酥肉嫩,叫【和骨爛】——意思是連骨頭都能一起燉爛了吃。
所以此刻,鐵驢說抓了百姓上山,宋薑隻是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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