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音樂分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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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音樂分約
“北電大二的學生,”陳美巍說,“那首很火的《愛的供養》就是他寫的,最近又發了一首《安和橋》,qq音樂新歌榜第三。”
崔振東掃了一眼資料。
“演員?”
“對,也演戲。但我覺得,這人在音樂上有東西。”
“你想簽他?”
陳美巍斟酌了一下措辭:“我昨天已經和他接觸過一次,聊了聊意向。這年輕人挺有想法的,但他提了一個條件,版權想拿在自己手裡。您看……?”
“不可能。”
乾脆利落,冇有商量的餘地。
“索尼簽人,版權從來都是公司的。一個毛頭小子,寫了一首《愛的供養》就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真以為歌壇這麼好混?”
崔振東的語氣平靜,但話裡話外帶著不容置疑的強勢。
“不說彆的,編曲、錄音、混音、母帶、宣傳、發行,哪一樣是他自己能搞定的?自己拿著版權,行啊,自己找棚自己錄自己發,看能有幾個人買到。”
他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不去管他了。你現在最要做的,是周傑輪《驚歎號》的發行。月底就要發,彆分心。”
陳美巍心裡歎了口氣,點了點頭:“明白。”
如今唱片行業不景氣,各大音樂公司其實都不太好混。
除了周董這種,他們想培養一個新人發實體專輯,那基本都是賠的……
他其實挺看重江晨的,能寫能唱。
而且他跨界藝人的身份,不用公司從零培養人氣,宣發成本遠低於純新人歌手。
隻要稍微助推,專輯銷量遠比普通歌手更有保障,對公司來說幾乎是低風險的優質合作。
可索尼作為國際老牌唱片公司,在內地市場的簽約規則向來嚴苛到近乎強勢。
可惜了……
……
第二天,朝陽區建國門外,環球音樂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江晨放下筆,坐他對麵的是張鬆暉。
環球音樂大中華區董事總經理,分管華語區藝人經紀與旗下廠牌運營,四十出頭,說話帶著地道港普。
“以後梁總負責你,他是新藝寶的廠牌運營總監。你的日常對接、發歌排期、製作資源調配,都直接找他,他會替你盯所有細節。”
“好!”
這次簽的是音樂專屬分約,三年。
不是環球主廠牌,是它旗下的新藝寶。
廠牌隻代理江晨三年內的音樂業務,發歌、演出、商務代言裡的音樂部分、歌曲授權。
分賬七三開,江晨拿七,公司拿三。
所有製作和推廣成本公司全擔,他不用投一分錢。
三年內的新歌,新藝寶有獨家優先發行權,但發不發,什麼時候發,雙方商量著來。
版權這條最核心,詞曲著作權、錄音母帶權,永久歸江晨本人。
新藝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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