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捕捉
第211章捕捉(第1/4頁)
在中場休息的三天後,龍國國際刑警無視鷹國州法律,強行逮捕了玄鳥所在的青梟一夥人。
除了「戰隼」和舉報人「烏鴉」以外,其餘潛逃在外的青梟成員全部逮捕歸案,被帶回龍國法庭。
當天,龍國衛視一臺,新聞聯播,直播的正是龍國人民法庭,第一審判庭的現場。
旁聽席坐滿了人,電視臺的攝像機架在指定位置,畫麵透過龍國新聞頻道向全國同步直播。
三名法官端坐在審判臺後方,中央那位頭發花白的審判長,麵前攤著一遝厚重的卷宗。
「咚!」
法槌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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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被告人,入——庭!」
側門開啟,一隊法警押著十餘人魚貫而入。
走在最前麵的是玄鳥,雙手銬在身前,頭微低著,身後跟著青梟四名主力隊員「雲鷗」「黃鵲」等。
再往後是戰隊經理人丶資料分析師丶財務負責人等,每個人的手腕上都帶著手銬,發出細碎的金屬聲響。
十幾餘人在被告席站成一排,法警退至兩側。
法庭立時肅靜下來,審判長翻開卷宗,聲音沉穩而清晰:
「現在,龍國人民法庭,對以徐青為代表的被告人青梟戰隊十八人,危害國家安全一案進行宣判。」
他拿起判決書,逐條宣讀:
「被告人徐青,化名『玄鳥』,原青梟電子競技戰隊隊長。」
「經本庭審理查明,被告人徐青在擔任龍國國運擂臺,國家代表隊成員期間,勾結境外勢力。」
「並有明確接受境外勢力資金及技術支援,在國運大賽中故意消極比賽,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其行為——」
「已構成『叛國罪』!」
「同時,被告人青梟戰隊經理人陳某某丶資料分析師李某某等人。」
「因長期將國家戰隊補助公款,用於組織隊員參與境外非法電競博彩活動,挪用涉案金額巨大,已嚴重違反龍國電競法。」
「此外,被告人陳某某丶李某某,周某某……」
法官又連著念了一長串名字,都是和玄鳥一起配合「演戲」,並且潛逃至鷹國的戰隊成員。
「案發後拒不配合調查,不積極舉報違法現象,並企圖潛逃出境,已構成偷越國境罪,畏罪潛逃罪……」
「數罪並罰!」
審判長緩緩合上判決書,目光掃過被告席:
「經本院裁定,對以上被告人陳某某,李某某等,嚴重違反龍國電競法者,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冇收個人全部財產,並判處無期徒刑。」
「對被告人徐青等,犯叛國罪,畏罪潛逃境外者,宣判——」
「死刑!立即執行!」
「本判決即為終審判決。」
法槌再次落下,「咚」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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