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0章是我調兵
第1100章是我調兵(第3/3頁)
,不知道律法如何,勸說無法,隻能寫信求助段二。”
吳杲:“律法如何?”
輪到刑部腦袋發麻了,因為這涉及到大吳的律法漏洞,冇有專門的邪教罪。
人人都知道彌勒教有造反前科,妥妥的邪教,但彼時不曾起事。
石任作為同去陳倉的刑部官員,當事人之一,出列答道:“彌勒大乘教教義為煽動民眾的異端邪說,適用於造妖書妖言罪。”
“諸造妖書及妖言者,絞。傳用以惑眾者,亦如之。若私有妖書,隱藏不送官者,杖一百,徒三年。”
換言之,隻誅首惡,不牽連家屬。
皇帝不認識小官,但其他人知道呀,合著這位也跳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