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蘇信,壞我好事
第425章蘇信,壞我好事(第2/5頁)
到手的獵物一般。
他把報告遞到蘇信手裡。
“蘇局,技術科出了完整比對結果。彭德明住處搜出的贓款,除彭德明本人指紋外,三張鈔票上提取到石宇嚴的右手拇指和食指指紋。另外,剩餘鈔票上還提取到宋文成和程子明的完整指紋。”
蘇信接過報告,一頁一頁翻。指紋比對圖,特征點標記表,技術科簽字蓋章。
李平凡送完報告,轉身出了審訊室,他還要繼續去和外麵那幫雲倉縣乾部扯皮。
他嘴角一笑,瞥了石宇嚴一眼。
“你覺得還會有人能夠救你?”
他把報告放在桌上,又拿出一個檔案袋,依次抽出四份文件,並排擺在石宇嚴麵前。
第一份,彭德明口供。交代受宋文成指使殺害魯誌南,酬金三十萬,先付十萬,事成後再付二十萬。口供中明確提到,十萬預付金是宋文成當麵交給他的。
這是雇凶殺人的贓款。
第二份,程子明口供。交代石宇嚴在家裡,通過他妻子親手將十萬現金交給他,讓他轉交宋文成作為雇凶定金。口供中詳細描述了石宇嚴數錢的習慣,一疊一疊的摞起來,數完了才遞給他。以及石宇嚴雇凶殺害魯誌南是因為魯誌南調查到了石宇嚴的隱秘,石宇嚴憤怒的交代他雇凶殺人。
這是殺人動機。
第三份,宋文成口供。交代程子明交給他的十萬現金,他未與其他現金混合,原封不動轉交給了彭德明。
這是資金流向證據。
第四份,宋文成與程子明的通話記錄。宋文成與彭德明在魯誌南被害前後的全部通話和短信記錄,時間線與口供完全吻合。
這是聯絡證據。
“指紋是你的,錢是你親手遞的。凶手的口供、中間人的口供、你秘書的口供,全部交叉印證。通話記錄時間線閉合。石宇嚴,你還想抵賴嗎?”
石宇嚴盯著桌上那排文件。他的目光不斷的掃視幾份文件。
他眼中流露出慌亂,乾部經濟問題和殺人刑事案件完全不一樣,偵辦流程也是不一樣的。
刑事案件可不看你是什麼身份,隻要證據充足,完全能夠先斬後奏。
他覺得剛才那些關於程序瑕疵和詹雲鵬救他的想法何其可笑。
他剛剛準備嘲諷的話全堵在喉嚨裡,一個字也吐不出來。
他額頭上的汗水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滲出來,順著眉骨往下淌。嘴唇在發抖,手指在發抖。
他伸手想去拿那些文件,但指尖剛碰到紙就縮了回來,像是被燙了。
程序瑕疵可以扯皮甚至翻盤,但殺人證據的閉環冇法扯皮。
贓款上他的指紋和凶手的指紋同時出現,這是鐵證。他不開口也冇用了。這些證據不需要他開口,法院一樣能判。
蘇信站起來,把文件一份一份收回檔案袋。
“你不需要開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