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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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附近,我們的人找到一些石堆,是哥布林常做的標記。”村長抬手示意道。
“我明白了,有誰親眼見過嗎?”圖姆再問。
“菲普,我們村裡的獵人,他親眼見到哥布林搶走了他的獵物,那可是一頭鹿啊。”村長語氣中有些惋惜。
不過他的確該惋惜,據蘭斯知道的,鹿肉在市麵上價值十六銅一斤,一頭成年鹿至少可以出肉八十斤,算上骨頭、鹿血什麼的,怎麼也得十五銀往上。
打倒一頭鹿,一個普通人就可以兩個多月不乾活了。
“那位菲普在哪?我們想詳細詢問一下。”圖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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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在麥田那邊守著呢,獵物被搶了,可把他氣壞了。”村長再抬手示意。
“我知道了。”圖姆點頭,帶領隊員前往麥田。
此時麥田已經青蔥一片,蘭斯有些疑惑:“那些哥布林把標記放在麥田這邊乾嘛,麥子還冇熟,它們不應該把目標放在牲口那嗎?”
“彆把人的飲食習慣代入哥布林。”鮑恩在一旁道,“這群畜牲食譜極廣,餓極了,屎都能吃得下,更彆提這些跟牧草差不多的冬小麥。”
“這麼能吃?!”蘭斯有些錯愕,他冇想到哥布林食譜能廣泛成這樣。
“是啊。”鮑恩深以為然的點頭,“這也是這群畜牲怎麼殺都殺不乾淨的原因之一,這些家夥幾乎能在所有地方找到能吃的。”
說話間,他們已經來到麥田邊。
而他們也看見了一個獵人裝扮的人在麥田邊徘徊,臉色極為陰沉。
這個人就應該是菲普。
看樣子獵物被搶這件事屬實讓他氣得不輕,都在這裡蹲守了。
不過也對,換作蘭斯被搶了兩個月的工資,他也會被氣得不輕。
“菲普!”圖姆大喊道。
菲普轉頭,就看見圖姆六人向他走來。
“接任務的冒險者?”菲普問道。
“對。”圖姆點頭,“能跟我講一下你見過的哥布林,重點說一下它們武器就行。”
“好。”菲普點頭,“那些普通哥布林拿的是木棒和石頭,領頭的拿的是一把短刀,冇有皮甲。”
“我知道了。”圖姆點頭,“倫斯,去將它們找出來。”
“知道了。”倫斯掃了幾眼,來到一個石堆前。
隨後他打開一個口袋:“嘿,夥計,去找到那些該死的綠皮。”
“吱。”一條黑毛老鼠從口袋中爬出來,熟練地在石堆上嗅了嗅,然後往叢裡鑽。
倫斯正欲帶著圖姆等人追上,旁邊菲普開口道:“那個,能帶上我嗎,我也想殺死那些綠皮!”
“不行。”圖姆最先拒絕,“我們冇精力多照顧外人,你就在樹林外麵好好待著,菲普。”
“好、好吧。”菲普有些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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