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6章為人
第716章為人(第3/3頁)
是另外幾件事。
其中一件是父親袁以輝告訴的,發生在他上小學的時候。
當時王軒父母都在外地打工,他自己則跟著姥姥,在小舅王聖家的私辦學校上學。
而在王軒上小學這幾年,二舅王聖國乾了一件事。
他借錢給本村的一戶人家,其中那家女主人還是母親王聖萍的小學同學。
這筆錢收了三分利,算的上高利貸。
按說你放貸就放貸,隻要你們雙方達成一致,跟王軒家也冇關係。
可為了名聲不那麼難聽,王聖國卻說這筆錢是王軒家的。
當時借口是王軒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剛好手裡攢的有錢。
因為人在外地不方便,才讓他這個二哥經手。
那個年代可不比後世,可以隨便打個電話確認情況。
所以這個放高利的名聲,就一直落在王軒一家頭上。